▲食藥署7月多項新制上路。(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7月1日開始國內有多項新制上路,其中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就是食品、化粧品新制!食藥署今(25)日宣布,配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新上路,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將提高針對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的罰責,過去常見「促進毛髮生長」等字眼,未來最重可罰500萬;一般牙膏及漱口水也將納入化粧品加強管理。
食藥署新制包括: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以及食用油脂工廠、罐頭工廠、蛋製品工廠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全台包括Uber Eats、foodpanda等外送平台物流業者也納入強制登錄的管理範圍等。
食藥署企科組組長許朝凱強調,「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新制度上路,是為了讓化粧品管理跟國際接軌,讓管理環境越來越好,他說,過去化粧品類別,一般人印象只停留在彩粧、香氛、沐浴、美髮等產品,現在則多加一類,將一般牙膏、漱口水通通納入化粧品管理,但這部分會給予業者2年緩衝期。
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7月起則不能再天花亂墜。許朝凱說,新的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清楚界定可用及不可用的字眼,並將罰責一舉提高,與過去只罰5萬,相差非常大。
許朝凱舉護髮產品為例,如果提及「活化毛囊」、「刺激毛囊細胞」等詞句就涉虛偽或誇大情事,違反者罰責提高至4萬到20萬;若業者進一步使用到「生髮」、「毛髮生長」、「促進毛髮生長」等字眼則涉醫療效用,罰更重,可罰60萬到500萬。
許朝凱說,食藥署同時也給予業者通常得使用的詞句範圍,像是「活化、強健髮根」、「活化、強化滋養頭皮」或「活化、強化滋養頭髮」等用語,認定不涉醫療效能,業者就可以用。
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7月也正式上路,民眾、內部員工只要檢舉化粧品不法事件,明定得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5%的檢舉獎金,如果是內部員工又檢舉的是化粧品含汞、鉛或禁止成分及製造工廠未符合設廠標準等重大情節者,則提高至10%、最高50萬的獎金。
食藥署醫粧組副組長王淑芬說,過去當成一般商品管理的一般牙膏及漱口水,110年7月1日起也將納入化粧品加強管理,屆時業者必須全成分揭露,且符合相關防腐劑規定,讓民眾可以透過標示一清二楚。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匯流民調】最新民調 若被國民黨提名選總統 六成高雄市民認為韓國瑜應辭市長 若市長補選 國民黨將守不住高雄市
【匯流筆陣】
CNEWS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CNEWS匯流新聞網:https://cnews.com.tw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