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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涉私賣「造血針」 衛生局決移送交貨女、開罰醫師
台大醫涉私賣「造血針」 衛生局決移送交貨女、開罰醫師

▲台大醫院遭爆有醫師涉嫌私下販售造血針,台北市衛生局調查結果出爐,一一開罰。(照/翻攝自台大官網)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日前遭媒體踢爆有醫師涉介紹病人私下購買洗腎「造血針」,台北市衛生局今(12)日公布調查結果,針對交付藥品給病患的陳姓女子,以無藥商執照,開罰3萬元罰鍰;另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則依違反病歷應載明事項、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等,衛生局亦將依醫師法規定開罰2至10萬元。

《蘋果日報》是在日前接獲民眾爆料報導指出,有民眾持蓋有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用印的字樣單據,再透過事先電話聯繫,竟然就可以在台大醫學院以低於藥局自費價格私下面交取得造血針「容可曼」。

台北市衛生局介入調查後,先於12月3日找到該名陳姓女子約談,查出其無藥商執照卻販售「容可曼」針劑,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又因陳姓女子無法交代藥品來源,涉及違反販賣、輸入禁藥規定,昨進一步將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衛生局12月6日也赴台大醫院現場稽查以及約談吳允升。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表示,調查後認定吳允升有建議病患用藥,卻未於病歷記載內容,不符醫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病歷應載明事項,且對於病人亦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有違醫師法第13條規定。

另根據台大醫院提交的內部調查報告,吳允升坦承未遵守該院對病人自費藥品作業規範;未確實開立處方及製作相關病歷紀錄;未能確保病患所使用藥品真偽,也未對病人做好自己打針該有的衛教。何叔安表示,未來將依醫師法規定,開罰2至1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說,後續將提交調查報告陳報衛福部及監察院,並持續與檢方密切合作;至於此次事件有無涉及健保違規情事,另移請健保署查辦。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台大醫院為醫學中心,對於所屬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應善盡督導之責,院內雖訂有開立處方、藥品管理等各項作業規範,但對於醫事人員不當行為,仍有防範不及之處,要求台大應加強所屬醫事人員的倫理與法制教育,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照片來源:翻攝自台大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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