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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國內連冒2麻疹病例 扯出醫院涉「延遲通報逾一周」
【有影】國內連冒2麻疹病例 扯出醫院涉「延遲通報逾一周」

▲國內新增2例麻疹病例,疾管署指向有醫院涉及延遲通報。(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內連冒2例麻疹確定病例,疾管署今(18)日指出,2人均為北部30多歲男性,分別於8月23日及9月1日發病後就醫,疾管署依潛伏期間活動史研判,1人為國內感染,1人為泰國感染,由於認定醫院涉延遲通報,疾管署已著手調查要究責;目前衛生單位已掌握接觸者共352人,目前尚未發現疑似症狀者,將持續監測至9月24日。

疾管署掌握,其中在泰國感染個案於可傳染期間,9月1日下午2點及晚間7點曾搭捷運板南線及文湖線往返,包括府中站、板橋站、忠孝新生站、忠孝復興站及大安站。

疾管署提醒,曾於上述時段出入相關場所的民眾,請自主健康管理18天,一旦出現發燒、鼻炎、結膜炎、咳嗽、紅疹等疑似症狀,請戴口罩速就醫並告知接觸史。

疾管署防疫醫師黃婉婷表示,這2名個案均由北部某醫院通報,由於2人發病至通報的時間間隔,分別長達8天以及15天,疾管署已要求地方衛生局啟動調查,因為各醫療院所應落實法定傳染病疑似病患的及時通報流程,只要發現有疑似病患便應該依法通報,不必等到檢驗確診後。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強調,雖然這2起個案皆是獨立個案,彼此間沒有關聯,但這次醫院通報處置的確有延遲,導致發病後1人收治負壓隔離病房隔離,1人卻未被隔離。

儘管麻疹初期症狀與其他疾病相似,未必能在第一時間鑑別,但莊人祥強調,麻疹傳染力非常高,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只要醫師診斷懷疑為麻疹或院內已採集相關檢體,進行麻疹等法定傳染病檢驗時,應在24小時內即時通報,否則經認定延遲通報,可以開罰9萬到45萬元罰鍰。

國內今年累計34例麻疹病例,其中9例為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以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為多;另25例為國內感染,包含21例為3月底因境外移入病例引發的虎航麻疹群聚事件。

疾管署提醒,麻疹傳染力強,民眾應按時帶家中滿1歲幼兒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並避免帶未滿1歲或未接種疫苗的幼兒至流行地區,如須攜6個月以上未滿1歲的嬰兒前往,可於出發2周前,帶幼兒自費接種1劑MMR疫苗;一般民眾如有接種需求,可於出國前至醫療院所或旅遊醫學門診諮詢評估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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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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