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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強贈來電答鈴 立委要求NCC立即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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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強贈來電答鈴 立委要求NCC立即裁處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台北報導

立委林俊憲今(27)日召開記者會指台灣之星在網路門市專屬方案中,強制搭配贈送1個月「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贈送期滿後若用戶沒有主動取消,就會繼續收費。林俊憲斥台灣之星沒有給消費者選擇不接受贈送加值服務的權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即刻裁處。

林俊憲與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於記者會中,舉出台灣之星網路門市「4G自由配單辦門號專案合約」、「入門288型專案合約」及「入門388型專案合約」等多種方案內容截圖,合約內容有一項為「立同意書人同意開通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含五首預設答鈴,額外下載費用另計),立即享免費1個月體驗」。

林俊憲指出,這等於是申辦門號主約自動綑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完全沒給消費者選擇的餘地,許多用戶甚至渾然不覺已經「同意」接受這個「免費陷阱」,平白被多收了數個月的30元加值服務費。

林俊憲表示,其他電信業者如果有隨合約免費附贈來電答鈴、手機熱線等加值服務,贈送期滿自動續約、繳費的方案,也至少會讓消費者勾選是否選擇免費加值服務,但是台灣之星並沒有讓消費者選擇。林俊憲直言,這種強迫的方式,已經徹底踰越商業模式的倫理和分寸。

台灣之星用戶數已突破200萬,林俊憲說,這樣系統性搶錢的商業陷阱,只要10人中有1人沒注意到,台灣之星一個月就可以多賺600萬元。林俊憲認為,台灣之星在客服語音第一層放置語音停用700來電答鈴的介面,想必是因為接獲無數客訴要求退租,卻仍強迫搭配贈送答鈴,主管機關NCC應該即刻裁處。

王威中則表示,雖然消保處和NCC要求業者,在續約時除以簡訊及帳單通知,應再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進行續約和收費,違反程序可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是許多台灣之星用戶是將SIM卡放進數據機裡使用,收不到屆期提醒退來電答鈴的簡訊或電話通知。王威中認為,消費者「沒有主動不同意續約」是否等同於「續約」,NCC應釐清裁處標準。

王威中也提到,台灣之星以低價促銷搶客,用戶數暴增,造成行動網路品質急劇降低,基地台數等硬體品質根本無法跟上,NCC應該介入,不能放任台灣之星為追求利潤而棄用戶權利於不顧。

台灣之星稍晚發出聲明表示,加值服務申辦與退租皆依循NCC規範,且和電信同業做法一致,都將贈送優惠、申裝流程及退租方式,明白載於專案同意書,均以此方式取得用戶同意。

台灣之星說明,贈送加值服務部分,會在「優惠啟用」、「優惠到期前7天」及「優惠到期前2天」,以簡訊方式通知用戶,並提供雙向簡訊與IVR語音方式讓用戶隨時可退租服務。若用戶沒有收到任何一則簡訊,或因事務繁忙忘記退租,只要進線客服並告知名下門號,都能全額免除費用,以維護用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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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立法委員林俊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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