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喊監理沙盒暴險金額太低 顧立雄:實驗不是讓你賺錢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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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喊監理沙盒暴險金額太低 顧立雄:實驗不是讓你賺錢
業者喊監理沙盒暴險金額太低 顧立雄:實驗不是讓你賺錢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9)日上午召開監理沙盒授權子法公聽會,證券公會副理事長賀鳴珩認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草案」中所涉金額總暴險額限制太低,新台幣1億元等於券商手續費只有14萬元,不符合券商性質。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回應,這是實驗,不是讓業者賺錢。

監理沙盒子法之一「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草案」在創新實驗所涉金額方面明定,實驗期間提供參與者的金融商品或服務,資金、交易或暴險金額總計不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或等值外幣。

其中,單一參與者所涉金額,消費信貸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保險商品或保險服務費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保險金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其餘金融商品或服務以新臺幣25萬元為限,以上金額不包含衍生的投資收益和利息收入。

賀鳴珩表示,總暴險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以證券交易來說,手續費最高只收千分之1.42,相當於券商指收14萬元,應針對證券業特性提高。另外,他也認為。在單一參與者所涉金額部分,證券業應比照信貸或保險提高至100萬元。

保險經紀人公會副理事長王信力同樣認為保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限太低,例如壽險部分保額應放寬到300萬元。

顧立雄回應時強調,券商手續費部分,監理沙盒是實驗性質,不是讓券商賺錢的。顧立雄指出,暴險是指實驗結束後對參與者的補償,但如果業者和參與者約定不需要補償,就可能不計入暴險金額,這要請業者再以書面提出如何界定暴險。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則建議,將「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草案」中的監督管理改為輔導管理,並且將「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草案」中的審查委員利益迴避期,從1年改至3年。

顧立雄表示,首先找來專家、學者做審查委員,已經是無給職,只有出席費2,500元,如果還要拉他們進來做輔導,還要利益迴避3年,如同「做公益」。顧立雄強調,不希望有找不到足夠人才的狀況,當然基本的利益迴避一定要有,但是增加到3年,如果因此沒辦法有足夠人才庫,還是會往比較實際、可行的方式來設計。

顧立雄在會後認為,業者提出的意見沒有太大問題,將會先預告法案,預告期間可以再收集業者意見,但不希望讓預告時程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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