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預立醫療決定需先經醫療團隊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CNEWS資料照)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6日正式上路,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病人可以拒絕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流體餵養,擁有「善終」權益。目前全台已有77家醫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台北市衛生局今(14)日表示,已指定10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包括台大、北榮等7家醫學中心及北市聯醫等3家區域醫院。
根據《病主法》規定,只要病人符合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等5條件,且有預立醫療決定者,醫療機構或醫師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指定的10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包含台大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台北馬偕醫院、新光醫院、萬芳醫院、國泰醫院及三軍總醫院等7家醫學中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北醫附醫、振興醫院等3家區域醫院。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這10家醫院即日起每周至少會提供14診次服務,後續還會陸續增加,讓市民可以自主保障善終權益,拒絕無效醫療。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早於105年度就試辦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339人次,其中有302人最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
現行法令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年滿20歲者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台北市衛生局強調,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必要條件之一,民眾只要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內的醫療團隊、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進行溝通,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確立意願後即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如果還需要考慮,也可回家簽署,後續再至醫療諮商機構進行上傳作業。
至於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收費怎麼收?日前衛福部也與各地衛生局開會拍板,參考台北市先前的上限,規範1人諮商費用每小時不可超過3500元,諮商時間不少於1小時的規定,超過1小時者可另外酌收費用。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表格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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