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決定「善終」免上醫院擠 北市開放到宅服務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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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決定「善終」免上醫院擠 北市開放到宅服務
預立醫療決定「善終」免上醫院擠  北市開放到宅服務

▲(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保障病人善終權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讓民眾在特定條件之下,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流體餵養,但前提得到醫院預立醫療決定,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為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更便民,宣布開放「團體諮商」及「在宅諮商」等行動診間服務,讓有意願的民眾不需前往醫院就可申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國內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從2019年1月6日正式上路,立法目的及精神就是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表示,台北市現有18家醫療院所提供預立醫療諮商服務,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人數共計5659人,台北市簽署人數已達2038人,在各縣市簽署數中位居第一。

民眾一旦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即可表達自己重症時的醫療意願,一旦發生5款特定臨床條件時,可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全部或一部,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新開放的團體諮商模式對象包含各類社福長照機構、合法立案的企業、機關團體的員工及其家屬,機構內需備有隱密可分組空間供諮商使用;至於在宅諮商則是由聯合醫院預立醫療照諮商團隊至個案家中進行諮商服務。

哪些人可以申請在宅諮商?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個案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包括:一、具意識表達能力的居家醫療服務個案及其家屬;二、具意識表達能力的其他失能者及其家屬,失能者條件比照台北市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之對象,即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以及其他特殊困難,經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者。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已將指定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相關洽詢資訊及收費標準公告於官網(https://health.gov.taipei/)預立醫療決定專區,相關優免及訊息可至網站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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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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