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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新制周六上路!1個月內回診4次不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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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新制周六上路!1個月內回診4次不加費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為推動分級醫療,落實雙向轉診,衛福部今(13)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民眾凡經轉診就醫,在1個月內的4次回診均視同轉診,可享部分負擔費用的優惠。這項措施將於本周六(15)與門急診部分負擔新制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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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六起,但凡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就醫者,門診部分負擔由現行的210元、140元,分別調降至170元、100元;若未經轉診而逕赴醫學中心就醫,其門診部分負擔由360元調升至420元,區域、地區醫院則維持不變。

若至醫學中心急診,在完成急診診療後屬檢傷分類第3至5級的病患,部分負擔由450元調升至550元,但凌晨12點至6點間不調漲;檢傷分類為第1、2級者,部分負擔則維持不變。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龐一鳴指出,這項修正辦法是為了提供更多誘因,將來民眾只要持轉診單就醫,經醫師認定須繼續診治者,自轉診就醫日起1個月內的4次「回診」,均視同「轉診」,亦即可在1個月內享5次優惠。

至於長期持慢性處方箋的民眾,是否等同新制上路後、被漲價最多的人?龐一鳴表示,經醫師確認屬於病情穩定可長期使用同一處方藥品治療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大家熟知的糖尿病、高血壓、痛風、癲癇、肝硬化、慢性貧血、偏頭痛等,可請醫師開給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最長3個月),在效期內攜健保IC卡至醫療院所或特約藥局配藥,不僅不會計入就醫次數,亦不需繳交部分負擔費用,其實更可有效節省醫療費用開銷。

另外,癌症、精神病、血友病、洗腎、罕見疾病等重大傷病患者,及高山離島地區居民、低收入戶、榮民、3歲以下幼童、職該病患等弱勢民眾,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都維持現制,不會受到影響。

健保署呼籲,民眾不妨在住家附近挑選信賴的診所醫師作為自己和家人的家庭醫師,不僅就診便利,亦可避免不必要的醫療行為,將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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