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取締法官耍官威 台南地方法院調查法官未仗勢理論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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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取締法官耍官威 台南地方法院調查法官未仗勢理論
警察取締法官耍官威 台南地方法院調查法官未仗勢理論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市發生法官之妻遭警方取締機車燈鹵素燈,擅自改為LED燈,法官趕赴現場耍官威引發爭議,台南地方法院今(6)日下午回應表示,經調查確實是該院民事庭施姓法官之妻遭取締,不過,施姓法官到場只有討論,並沒有「怒嗆分局長」之言行,台南地院也將請政風室對此事展開調查,視情況決定是否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

台南市警四分局4日晚間會同交通警察大隊、環保、監理等單位,在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執行聯合稽查勤務時,當場攔查發現一名婦人的機車違規改裝車燈,依法開罰900元時,婦人打電話向擔任法官的丈夫抱怨,法官立即趕到現場,傳出法官除對稽查小組的作為頗為不悅,還激動地要找帶隊警官,甚至讓員警一直賠不是。

消息傳出後,台南地院即發文四分局查證是否為該院法官,查詢結果,確認該女子丈夫確為該院民事庭施姓法官。

台南地院表示,初步詢問施法官當日臨檢情形,施法官稱,因遭臨檢車輛是他父親以他的名義購買的二手車,於購得車輛後並未改裝過車燈,他太太因不知為何會因車燈改裝被警攔檢開單,才電請他過來說明購車經過及未有改裝車輛的行為,並非是刻意聯絡他到場以法官身份跟員警理論。

施姓法官還說,他到場瞭解情形後,因見被攔檢開單機車甚多,即向警員建議是否要先經宣導後再實施臨檢,及監理站在車輛過戶時,應予宣導和檢查,較不擾民,當中他太太並沒有如報載「怒嗆分局長」的言行,且於員警告知仍應開單處罰後,他太太即配合開單簽名後離開。

台南地院指出,之後施法官雖與事後出現並自稱為交通大隊警員討論依法行政是否應討論故意、過失之要件,但並沒有如報載所述該警員事後一直向其夫妻鞠躬道歉的事實,可以由四分局的公開說明及影片可資證明。

台南地院強調,該院調得相關資料後,將請政風室對此事展開調查,並將視調查結果,就法官有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或其他應受職務監督之情形,依據法官法第21條規定處置,並於必要時送交本院自律委員會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審議。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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