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電子支付實名制明年十月上路,過渡期要綁定電子郵件或社群網站帳號。
《中央社》報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9/6)公告三項修正草案將於近日發布施行,分別是:〈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認證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和〈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銀行局表示,原先規劃過度調整期間只要確認帳戶的手機號碼為本人就提供客戶電子支付服務,未來必須要對帳戶使用人進行「雙重身分認證」,使用者除了手機號碼之外,還要加上電子郵件信箱或社群媒體帳號,進行認證。
政策在1個月內緊縮,主要是受到兆豐案的影響。
先前《匯流新聞網》曾報導過:〈台灣反洗錢防制「落後」 金管會研議相關措施〉報導指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到美國金融監理機關重罰約57億元台幣,讓外界對於國內銀行的反洗錢防制與規範產生質疑。
我國在2018年第4季要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評鑑,受兆豐案風波影響,金管會擔心評鑑結果若不理想,將可能衝擊我國的國際聲譽以及我國金融機構發展,金管會便加快腳步,將電子支付帳戶實名制緩衝調整期縮短了15個月,也就是明年10月1日起,電子支付帳戶將全面實施實名制。
《聯合報》報導,過渡期間分兩階段實施,將每月總交易額上限調降,刺激消費者意願:
第一階段:2017年6月底之前,未實名認證的使用者每月總交易額上限為1萬元;
第二階段:2017年7月~9月30日,使用者每月總交易額上限降為5000元。
金管會表示,電子帳戶全面實施實名制因智付寶、歐付寶會員最多,所以影響也會最大。
新聞照來源:www.shuttersto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