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在台北市長柯文哲傳出遭親綠友好媒體集體打壓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0)天召開記者會,公開質疑鏡電視內部運作機制違反NCC規範,並傳出「裴偉和裴偉簽約」,質疑綠營高層在幕後操控媒體新聞走向。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鏡電視在2019年12月12日向NCC提出新聞台的經營申請,當初能申請通過,是因為NCC要求兩點原則,但他們接獲爆料,質疑鏡電視已經違背當初的約定。
邱臣遠說,當初的兩點原則是:一、鏡電視與鏡周刊集團,兩者必須各自獨立營運。二、裴偉應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不得擔任鏡電視有給職工作,或是參與公司營運。
邱臣遠指出,鏡電視是在2021年7月9日對外宣稱,指裴偉已經辭去董事長一職,也沒有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並無影響公司的營運決策,指裴偉早在5月辭去董事長, 8月變更登記。
邱臣遠說,但根據所接獲爆料的表格顯示,裴偉是在8月18日才辭去董事長一職,鏡電視卻在一個月前就說裴偉已經辭去董事長。另外,根據他們取得的資料顯示,裴偉當時的聲明指出停雲管理顧問公司和鏡電視簽約的費用,包含董事長薪資,是從2019年8月規畫與籌設鏡電視開始,於2020年4月成立,一直到2021年5月,鏡電視一共支付給停雲公司 1340 萬元。陳董事長上任後,公司依約仍然持續支付。邱臣遠質疑,裴偉就是外界所說的「每月持續領150萬元顧問費」的那一名顧問。
邱臣遠公開質問NCC兩點疑問。第一、有關鏡電視的說明、裴偉的承諾,是否屬實?第二、裴偉是鏡電視董事長,同時也是停雲公司的董事長,為什麼裴偉可以和裴偉簽約?嚴重違反公司治理,同時涉及刑事背信,並且侵害鏡電視股東和員工的權益。
對於民眾黨的指控,裴偉澄清,停雲公司與鏡電視簽約一切合法。停雲的費用,包含董事長薪資及多名協助籌設的外部顧問費用。自從他2021年辭去董事長職務,就沒有再支領相關費用。
裴偉說,鏡周刊的員工薪水都是由鏡周刊支付,不會由鏡電視支付。當時鏡周刊第一次送件的營運計畫書,曾說明會移撥150人到電視台,在NCC要求分割後,周刊人員已經全部歸建。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民眾黨/記者陳弘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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