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歐買尬旗下子公司歐付寶正式上路,也是台灣第一間取得電子支付機構許可的公司,但與阿里巴巴集團的商標爭議仍然未解。
董事長林一泓15日晚間於個人臉書上發文表示,在商標爭議上,盼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智財法院明察秋毫,勿淪為中資企業打手。
究竟這爭議從何而來?
林一泓在聲明稿中指出,阿里巴巴主張「ALL付寶」中的「付寶」二字,與「支付宝」相似,不准他人註冊為商標,但林一泓指出,「付寶/付宝」一詞並非由阿里巴巴獨創,台灣更是在阿里巴巴註冊之前,就有「美商支付寶股份有限公司」,連阿里巴巴發源地的中國也早就有「上海海基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冊過「e付宝」。
事實上「付寶」乙詞就是「付款」的意思,多用於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產業,屬於表彰服務內容之暗示性商標,識別性弱,」林一泓表示,在中國光以電子付款等特定類別搜尋,以付寶字尾註冊的商標就多達451種。林提出質疑,支付寶在中國都無法爭取到「付寶」的獨家使用權,若在台灣能爭取到,是合理的嗎?
林在聲明稿中忿忿不平地指出,阿里巴巴此舉根本是藉由巨大財力、人力、資源藉以打壓台灣正逐漸蓬勃發展的電子支付產業,若是最後一道防線將付寶一詞讓中商獨佔,恐將重挫台灣電子支付產業。
有網友大力支持林的說法,但也有網友表示,並不在意二者的商標之爭,只要產品好用,自然就會有客源、「體質好」就不必怕。但也有網友表示,現在只要是什麼寶的就會想到是中國,沒有台灣原創感。
消息來源:林一泓個人臉書
新聞照來源: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