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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亂象罰不怕?/預售屋聯合稽查 57建案竟40個違規
房市亂象罰不怕?/預售屋聯合稽查 57建案竟40個違規

房市亂象罰不怕?/預售屋聯合稽查 57建案竟40個違規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是台灣預售屋市場亂象嚴重?或是有利可圖罰不怕?內政部昨天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行動,結合全國19個縣市政府同步辦理,一共稽查57個建案,竟然查出包括紅單轉售等40個建案違規。由於這已不是政府第一次聯合稽查,對於業者長達 2 年來罰不怕,持續違規,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24)天表示,對於重大或連續違規業者,已經建議地方政府採罰款上限100萬元從重處分。

對於40個建案違規傷害民眾權益,花敬群分析,其中對民眾傷害最大的,是屬於紅單轉售,或紅單未保障消費者權益,這類建案有7處,罰則範圍是處罰15萬元到100萬元之間,按戶棟來處分。過去大多採最輕罰15萬元,內政部這次會建議地方政府採100萬元上限來處罰。

內政部指出,本次稽查發現主要違規事項包括有3個建案未依規定向縣市政府報請預售屋備查,即進行銷售,將處罰建商3至15萬元;12個建案使用的紅單(購屋預約單)有違反不得約定不利於消費者等規定情形,例如約定只要買方逾期未補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就沒收定金等,將處罰建商按違規戶數每戶15至100萬元。

另同時發現有買受人違規轉售紅單情事,也將按戶處罰買受人15至100萬元。另有7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定型化買賣契約規定,例如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或未列明停車位高度等,將按違規戶數每戶處罰建商6至30萬元。

還有13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定金單據,或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或是現場銷售人員無經紀人員資格、銷售中心總銷金額達6億元卻未設置專任經紀人,將處罰代銷業者6至30萬元;另有23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逾期未改善者將命其停止使用。

此外,本次稽查還發現4個建案業者在刊登廣告上,有疑似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或銷售時未揭露預售屋主、附屬建物面積及公設分攤比例,後續交由縣市政府於7天內要求業者說明,如經釐清有廣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或顯失公平情形,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最高可處罰2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總計前4次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及2次個案聯合稽查,政府已裁處違規建案103件,裁罰金額達 2,468 萬元,內政部呼籲業者切莫執迷不悟、惡意違規,將要求縣市政府從重處罰,不得寬貸。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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