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公布纏訟逾16年的國務機要費案,他也公開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總計1億3300萬2010元,就連曾經資助民運人士王丹也公開透明揭露出來。
陳水扁提供文件指出,93年11月間陳水扁總統指示馬永成(時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轉告黃志芳(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由國務機要計劃經費中支出美金10萬元匯予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以資助其等推動中國大陸民主運動之用。馬永成隨即於93年11月8或9日,在其辦公室將新台幣330萬元現金裝於牛皮紙公文封內交予黃志芳,請黃志芳將該款項匯予民運人士。之後黃志芳電請友人鄭明惠於93年11月10日中午至總統府辦公室,將上開330萬元現金交付鄭明惠,請託其代為匯款,並告知匯款資料(收款銀行:Bank of America,帳號:**********)。嗣鄭明惠至中國國際商業銀行(95年8月21日與交通銀行合併更名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下仍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中正機場分行,將上開款項依當時匯率兌換成99,718.95美元後辦理匯款至黃志芳告知之上開帳戶,惟因匯款資料錯誤,致未匯款成功。
鄭明惠於隔日接獲上開銀行匯款資料錯誤之通知後,即以電話告知黃志芳幕僚即總統府副秘書長秘書(專門委員)張功漢。迨張功漢與民運人士方面聯繫後,於93年11月17日取得正確匯款資料(收款銀行:Fleet National Bank,帳號:*********),鄭明惠即再次前往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中正機場分行,仍依當時匯率,將330萬元新台幣現金兌換成99,703.95美元後辦理匯款完竣。事後鄭明惠並將匯款單交予張功漢,並經黃志芳指示張功漢以電子郵件與民運人士聯繫,確認已收受上開匯款。
陳水扁表示,當時王丹透過關係到總統府面見,他答應給20萬美元,分兩年,一年給10萬美元。王丹過去有接受國安局資助後來停掉,因此請他幫忙,接著答應給20萬美元,分兩年一年10萬,因美國法律規定不得接受外國政府資助,他為了幫王丹,不知道用了多少人頭,中間還發生錯誤,錢沒匯到,王丹也有在秘密庭承認。
陳水扁表示,資助王丹第一次是在民國93年11月,當時指示時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轉告副秘書長黃志芳,由國務機要費中支出10萬美元匯予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以資助其等推動中國大陸民主運動之用。馬永成隨即將新台幣330萬元現金裝於牛皮紙袋交予黃志芳,請黃志芳將該款項匯予民運人士。
圖片來源:記者潘永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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