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退休人員
兩公約國內法化迄今已13年。將於5月9日至13日辦理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每4年邀請國際人權學者專家就我國落實兩公約各項權利審查,因疫情之故延後一年來台)。
民間團體寄望國際人權學者專家給政府各單位指導並給適當的壓力,以期與國際人權接軌。但政府各單位卻不敢面對現實,避重就輕,甚至隱瞞真相,國際人士關心的是人權議題,台灣卻視之如敝屣。如果政府花錢只像廣告宣傳混淆國際視聽,不能實事求是,那跟小孩辦家家酒有什麼不一樣?
5月10日在監察院現場直播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慷慨激昂表示:「我們不需要審查委員會!我們需要人民自己來做審查委員會的委員! 我們需要自己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委員!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我們不需要政府大拜拜!還給人民申訴權!還給人民財產權!人民需要人權!人民需要的是正義!」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主任吳景欽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人權要實踐出來的而不是用嘴巴說的,政府說出的話要接受人民的檢驗,官方的審查報告給國際人權學者專家看,沒有任何意義!只是官方為自己給外人的遮羞布。如納保法政府進步了嗎?稅務案件也一樣,官樣文章,對人民沒有實際意義。請國際人權學者專家來,只是走馬看花還是給官方一個安慰劑?人民團體申訴受時間限制發言,國際人權學者專家如果真正要了解民間疾苦根本不需要接觸官方,直接走入民間人群就能了解狀況!」當然希望國際人權學者專家給政府真正帶來有效的建議!
雖然2009年台灣引進兩公約,但是至今政府的態度和誠意有明顯的問題,台灣真正關懷國際人權學者專家來審查兩公約各項權利者到底還是少數,所以外行人看熱鬧,像是4年一度的大拜拜;而真正內行人是看門道,從媒體看到很多關心台灣未來民主走向的網友留言,他們憂心忡忡,這才是真正愛台灣的良民啊!
兩公約的法律位階僅次於憲法。一位網友說:兩公約是正式的法律條文,不是擺著好看,政府須遵守公約條文,違反公約條文就是違法,帶頭違法的政府,如何稱上民主法治的國家?虛應故事的政府,是沒有辦法達成民主國家人民的期待,不要在紙上談兵了!甚至有位網友留言,朝野各黨都以民主法治為口號,根本是喊來騙選票!從太極門案26年無法得到真正平反,以及不斷發生的法稅冤案,就看出台灣政府根本沒遵守人權兩公約!兩公約國家報告給誰看?遠來的和尚會念經?還是政府另有所圖,只要一張國際認證書罷了!
筆者記得在退休前曾在驗船中心工作過,當年台灣的船舶有些是向國外買二手貨,在驗船當中有些船公司老闆為了通過船舶認可證,想賄賂驗船師,曾經一個外國驗船師搖頭對我說,你們台灣的老闆好奇怪哦!明明是要我們來檢驗船舶合不合格,以保證船舶和船員的安全,老闆卻不顧船員的生命,只顧賺錢,真是利益擺中間生命道義放兩邊。
我們不希望看到兩公約審查之後,問題仍然存在,不願看到政府就像那個只顧賺錢的老闆,不顧人民的生命財產,務實國內不足的法律條文,徹底檢討與改進,與國際人權接軌,才是人民所需要的,而不是請遠來的和尚會念經,只圖一張國際認證書罷了!值得三思!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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