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專欄】被公婆惡意刁難該怎麼辦?這些法律可以保護你!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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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專欄】被公婆惡意刁難該怎麼辦?這些法律可以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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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專欄】被公婆惡意刁難該怎麼辦?這些法律可以保護你!

黃靖芸/律師

去年曾發生一起空姐因為表示不滿婆婆長期刁難自己,因此在與丈夫發生口角後,趁著丈夫熟睡時在屋內潑灑汽油並點燃,最後導致丈夫傷重不治的事件,縱火害死家人的確是非常不應該的行為,然而,明明是夫妻,卻會因此痛下殺手,這起悲劇的背後似乎也有著不單純的原因;這位縱火的空姐曾在網路上發文控訴自己因為比丈夫大七歲,因而長期遭到公婆的故意刁難,而有次在與婆婆起爭執的過程中,婆婆竟然直接咬了她的手臂,而最後讓她選擇縱火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與丈夫因為感情問題發生的衝突。

假如這位空姐所說的是真實的情況,因為年齡問題導致遭到公婆長期惡意刁難,在這樣的情況下,她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結束這樣的痛苦情況呢?

首先,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離婚這一個選項,假如真的受不了公婆長期的惡意刁難以及暴力行為,並且可能也得不到丈夫的支持,或許雙方就在此設下一個停損點,選擇協議離婚,讓彼此都能好過一點,可能會是對兩人來說最好的結果;然而,可能又會有人好奇說,萬一丈夫堅持不離婚的話那該怎麼辦呢?

實際上,在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十大離婚事由中,就有一款關於這種情況的規定,假如遭到配偶的直系親屬做出虐待行為,導致無法忍受,無法再繼續同居生活的話,就能夠藉此來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公公婆婆就是屬於配偶的直系親屬,平時若是有言語、精神上的惡意刁難,甚至是在爭執過程中咬傷人,這些行為其實都是一種暴力行為,所謂的暴力、虐待不僅限於肢體,精神、言語的攻擊也是一種暴力而這樣的暴力若是讓受害的一方難以繼續忍受,而其配偶卻又不願處理、不願協議離婚的話,受害一方就能夠透過這樣的事由來訴請離婚。

此外,除了離婚這個保護自己的方式外,你也可以透過聲請保護令的程序來限制對自己做出暴力行為的公婆,既然惡意的言語、精神刁難是屬於一種暴力行為,而公婆其實也是在家暴防治法認定的家人範圍之中,因此若是想要杜絕公婆對自己持續進行這樣的精神言語暴力,你可以找機會錄下影片或錄音,並且在受傷時前往醫院驗傷報案,這樣一來就能夠有警察以及社工協助你,讓你不用再獨自一人面對可怕的家暴環境!

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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