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
有個公司的少東夫人跟一個人夫發生婚外情,這位少東得知後便帶著妻子上門跟對方的老婆要求對方不要再與自己的妻子來往,結果讓少東夫婦沒想到的是,對方的老婆竟然來個一個絕地大反攻,寫信到少東的公司,內容除了爆出婚外情事件外,還直接指責對方,要求少東的老婆不要再來勾引自己的丈夫,而這封信不僅有部分內容可以直接從信封上看到,員工也因為收信時有拆開確認而讓事情曝光,這樣的結果讓少東夫婦非常不滿,因此對這位人妻提告妨害名譽。
可能大家會覺得好奇,婚外情這件事情本來就是真的,因此對方的妻子生氣寫信去要求應該是合理的,就算內容真的被他人看見,也應該不會有問題不是嗎?然而,誹謗罪是否會成立還是有相關的前提,那就是誹謗的內容不僅要能夠證明所述之事是真實的,此外內容還要是與公共利益相關,這樣才不會有問題,因此,如果只是為了宣洩私人間的糾紛,無論是金錢或是感情方面,雖然事情都是真實的,但這樣的敘述與公共利益並無相關聯,因此仍會造成他人名譽受到損害,所以,儘管這位人妻信件內提到的內容都是真的,少東妻子的確是有跟自己丈夫發生婚外情,然而她仍舊不能公開到處宣揚,若是真的想討回公道,只能透過提告侵害配偶權來求償。
不過這個案例比較特別的地方在於她的行為是寫信,除非是明信片,否則通常的信件都是會放在信封內,不會讓外人看見,然而如同前面所說的,這個人妻所寫的內容,有一大部分直接能夠在信封外看到,根本不需要拆開信封就能得知婚外情的醜聞,而這樣的情況就如同是直接公開訊息一樣,因此就會讓其他人能夠直接去看到內容並知情,最終導致這件醜聞四處流傳,造成少東夫婦的人格名譽受損,所以就算是透過寫信,但信封包裝的不夠隱密,能夠讓其他人直接看到內容,在這樣的情況下,也是會有誹謗的問題產生,因此大家千萬要注意,律師明白婚姻遭到他人介入真的會讓人感到非常憤怒,但一切的反擊還是要透過正當的管道來進行才會比較保險,否則只是為了宣洩個人情緒就到處公審,到頭來,你還沒懲罰到對方,反倒會先讓自己受罰。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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