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特稿
近來,眾所矚目的媒體交易案中,有一則喜,有一則憂。喜的是亞太董座呂芳銘以個人名義入主台灣寬頻通訊TBC案,最後一關投審會也闖關成功;反觀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交易案因兩張股票難防難破,蒙上層層陰影。不過,呂芳銘拿下TBC,原本是值得喝采的喜事,經濟部投審會卻是保密到底,再以「此案為個人名義的投資案」所以不揭露,而這樣的說法只會更加啟人疑竇。
政府對外最有效的溝通與說明就是不能避重就輕,投審會3月28日同樣通過核准美商麥當勞股份轉讓予德昱公司的交易案,國賓飯店總經理李昌霖與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也都是以個人名義投資,投審會能揭露,為何以個人名義投資的鴻海董座郭台銘與亞太董座呂芳銘入主TBC案,卻有不能揭露的道理?
事隔近一個月,投審會還不公告訊息,「難道是刻意隱匿消息?」、 「經濟部護航郭台銘的交易案?」、「為何投審會這麼神秘?」各界的聲浪四起。
背後不免再度讓人聯想經濟部長李世光曾公開表示,與鴻海董座郭台銘熟識,再加上李世光也曾任多年亞太電信獨立董事,這樣的情誼會不會就是保密的原因?若要避免外界的疑慮,投審會更應該一致秉持公開透明揭露所有投資的申請案件,不應有個別差異。
事實上,當再詢問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執行秘書張銘斌,他卻是這樣說:「不是個人名義投資案就不公開。」、「發言人沒有說清楚。」但投審會審查核准通過的案子公告與不公告的原則是什麼,投審會始終說不清楚。
張銘斌的說法:增資認股、股權轉讓都會公告;TBC案是呂芳銘與郭台銘海外合資的公司,取得海外掛牌上市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的管理權,是間接持有台灣寬頻通訊。
「麥當勞交易案為大眾關注,所以投審會核准過了,就有揭露的必要。」投審會的說詞,難道是說郭台銘與呂芳銘入主TBC媒體交易案不被大眾關注,所以沒有被揭露的必要?
再者,既然投審會要求TBC案要申報,卻獨不揭露TBC交易案的結果,而這究竟是個案還是通案,投審會理當說明清楚。
政府資訊一向應是以主動與公開為原則,投審會處理TBC交易案曝露與蔡英文政府標榜、大聲疾呼的公開透明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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