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哲銓/自由撰稿人
就在前幾天,監察院公佈最新財產申報資料,果不其然又引起民間一次熱議。這一次是副總統賴清德成為關注的焦點,據公佈數據:賴清德存款215萬餘元,較前次申報時減少約34萬元,另有房貸1386萬餘元,至於總統大選期間引發違建爭議的萬裡老家,則未在申報財產中,也未見於信託財產。對此,民進黨知情人士表示,賴清德早在2011年就將萬裡老家土地贈與兒子,此後財產申報便無再出現過這筆資料,現在土地也登記在兒子名下,至於老家公益信託,相關作業均在進行中,有進度會適時向外界報告。
其實財產申報引發民間質疑,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不論政黨,藍綠白中皆有受到質疑,公職人員的「申報不實」狀況也層出不窮。
財產申報是我國第一部陽光法案,已經有30年之久的歷史,原本目的是藉由強制申報義務人依法申報、受理機關審核,達成端正政風、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作為,希望民眾透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便能瞭解公職人員之操守、清廉及誠實度,進而增加對政府施政的信賴。但近年來,在一連串的貪污犯罪中,財產申報制度顯然沒有發揮其功能。現如今政治人物的財產申報好似只成為民間茶餘飯後的談資,遠遠沒有達到預想的作用,申報不實的案件曾出不窮,民間質疑聲量越來越高已是不爭的事實。
為什麼「申報不實」狀況層出不窮?查核少、罰款低、主管機關忽視民間輿論監督、制度還需完善都是誘因。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1條規定,各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或機構,應就有無申報不實或財產異常增減情事,進行個案及一定比例之查核,另種則是收到檢舉後針對特定人的「個案查核」。
然而,每年查核的比例約只有5%,根據全台約有8000位公職人員進行申報財產去計算,也就是大約只有400人的財產資料會被抽查。這就意味著,沒被抽查沒被檢舉的公務人員,即使進行了申報,外人幾乎無從得知資料的正確性。
不僅如此,總統候選人的財產申報也存在著漏洞,不論總統候選人的資料如何誇張,中選會都不會進行任何查核,換句話說,是真是假選民不會知道,只有候選人心裡清楚。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就曾公開批評,公職人員公開申報的財產資料,查證比例低,加上處罰輕,查到不實申報,罰款為20到400萬,也沒有刑責,幾乎沒有作用。因此,財產申報法需要有所改變。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是我國廉政建設的重要一環。今年是立法院三黨不過半的民主新局面之年,財產申報法制會不會也有所改變?讓我們拭目以待。盼陽光法案的陽光可以真正普照在台灣每一寸大地上,讓國家蛀蟲無處躲藏。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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