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鈞/資深研究員
一連幾天在立法院前有一批志工在陳抗,主張要「廢獎金」,相信有許多單位或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在領獎金,絕大部份都是合法的領獎金,例如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等,還有在自己的單位預算合法挪出小小一部份的預算當生產獎金,有的是長官來巡視,看到大家都很努力,就撥出一點獎金當作加菜金,諸如此類的獎金在私人機構是公司領導者或股東說了算,但公家機構則是要有法源才可以領獎金的。
可怕的是稅官們濫開稅單,課罰成功後,可有20%不等的金額當作獎金,所以一些官員為了拿到獎金,可以不管比例原則,任意查封人民的財產,拍賣成功就有獎金可領,各個單位名目不同,有查稅獎金、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金等等,百姓永遠搞不清楚,但成為稅災戶後必見識到獎金制度有多毒!
為了能多拿到獎金,財稅官員、執行官官員、甚至檢察官、法官等等同聲同氣,把違法稅單加諸到人民,乖乖繳掉算了反而較沒事,心有未甘,申請行政救濟,結果更慘,浪費時間、金錢、精力等等!例如原納保法的目的是要保障納稅人的人權,結果竟是派出資優財稅官員擔任納保官,真的是數錢給官員還要謝謝他!法官可以忘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還照抄國稅局的答辯書當作判決書,人民還有活路嗎?要申請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額,現修法改繳三分之一有差嗎?在美國是只是繳60美元的規費,是規費喔!不是稅額,先繳一半的稅額就是人民認了欠稅的罪行,真的是好毒的稅制!
最毒的是法官判決經常不是撤銷稅單的終結判決,而是另為適法之處分,表面上是人民勝訴,實際是讓國稅局可以重開稅單,這是增加執行稅務的績效,可以分配更多的獎金;更有甚者,太極門稅務假案從訴願到行政法院判決共贏了18次,卻都面臨被重開稅單的命運,是不是一個年度的重開稅單,稅官都有可以增加領獎金的績效,這豈不是人民勝訴後最大的悲哀,一竿官員蓄意年年如此,故意判人民勝訴,年年有績效,年年可合法領已編列的獎金,難怪25年了,官員還在反覆的玩太極門,真的是好毒的官心!
請小英總統要傾聽人民的聲音,不要再讓官員繼續有貪婪作為,直接廢除獎金制度,才是真正的為人民好,才是真正民主的真義。
新聞照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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