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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沒有創新何來進步 開發案不應作為政治鬥爭工具

台北市政府。(方炳超攝)

李信宇/行銷經理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卸任後風波不斷,其中京華城案延燒至今,更是演變成業者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的法律戰。先不論雙方間的法律攻防,回顧京華城改建容積率開發案程序上,蔣萬安市府日前已在議會中回應,京華城案確實是依照公益性、對價性,以及要求相關公益設施等非常多項目與程序,最後到委員會確認,才允許開發。

面對蔣萬安市府對京華城案的掛保證,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卻指出,此案有許多唯一,只是唯一不等於不合法。值得注意的是,不論藍綠執政縣市,過去也有許多唯一或是首創的案例,亦有受到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和糾正,包含大巨蛋案、台北好好看案與國賓案。

台北好好看案,2012年1月監察院針對郝龍斌市府的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政府有兩大缺失,容積大放送有適法性疑慮和公共利益不當,並要求台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另外,則是高雄國賓飯店改建案,國賓飯店改建案獲得的容積獎勵高達1142%,遠超過原始商五的840%。而國賓飯店獲得如此高額容積獎勵的關鍵,在於其被認定為「危老建築」,然而這一認定過程卻有討論空間。

當然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議題上,政府理應以最高標準的透明度來處理,相信不管藍綠白執政都是如此,就如同蔣萬安市府也為柯文哲市府的決策做了清楚說明,強調京華城案確實是依照公益性、對價性。

每一項重大政府決策上,為因應當下的時空環境,總是會有首例、唯一,如果是在符合法規與公平利益基礎之下,政府會聽取民間的意見和建議,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相對的,民間也會理解政府的政策目標和考量因素,給予支持和配合,互相為公益最大化做努力,例如大巨蛋最後開花結果,官民共好。

只有政府和民間共同努力,才能夠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和規定,政府應確保容積獎勵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而非把民間開發案當作政黨間批鬥工具,以顏色或政黨來定義合理性,反而導致法律適用沒有一致,最後倒大楣的恐是民眾,並阻礙社會進步。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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