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退休人員
「偵查不公開」這個原則已經被提倡多年,檢警調進步多少?法律學者吳景欽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台灣「偵查不公開是個笑話」。以近期社會高度關注的京華城案為例,檢方的偵辦過程漏洞百出,屬於偵查核心機密的內容不斷被特定媒體詳盡報導,讓民眾彷彿在追看一齣連續劇,隨時更新情節。這樣的風氣下,台灣司法不受信任便不難理解。
吳景欽進一步表示:「檢察官掃除貪腐絕對符合人民期待,但訴追犯罪不能犧牲人權」。簡短的兩句話,道出了無數因偵查大公開而受傷害者的心聲。最近,「最衰老闆」呂炳宏現身說法,講述2013年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當時遭受八百多篇新聞追殺,指控殺人的留言更灌爆臉書,未審先判的壓力,讓他幾乎無法抬頭做人。
此外,曾有「司法藍波」之稱、並被司法官訓練所列為負面教材的前檢察官侯寛仁,其強硬偵查手段同樣備受批評。他在偵辦多起重大案件時,採用了違法搜索、長期羈押逼供,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利用輿論壓力推動案件進展。監察院曾介入調查,認為他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被告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並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侯寛仁不僅未受任何懲處,反而晉升,如今還擔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
「無罪推定原則」是聯合國國際公約確認並保障的基本人權,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也有相關規範,讓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受到保障。然而,檢察官與某些媒體在處理社會矚目案件時,卻屢屢踐踏這些基本原則,不僅違反普世價值,也損害了台灣的民主法治,加劇社會的不安。
司法改革不能只是做表面功夫,期盼檢方能本著良心,依法、依證據辦案,也希望各媒體能公正客觀處理新聞,讓台灣向人權、民主、法治大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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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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