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鵑夢/自由撰稿人
近20年來,最讓全民有感的就是實質薪資停滯,貧窮感愈來愈深!
主計總處發布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顯示貧富差距從30年前的16.8倍,擴大至66倍,且財富最低的20%家庭金融負債也很高。主計長朱澤民面對賴士葆委員質詢時表示,有一部分人做太多財務槓桿操作,資產增加又有限,以至落入最低的百分之廿,所以要聽金管會的話,謹慎理財。主計長的話令人不解,有錢人是借錢炒房、炒股票,但窮人是要借錢過日子啊!
令人不解的還有「有牌的地下錢莊」現象。日前立委王世堅點名國內三大租賃公司,用極低的利率,向國內38家銀行,包含9大公營行庫,借了五千億,再用高利貸的方式借給信用小白、年輕人等族群,不論違約金的獲取,或是討帳方式都很離譜,根本就是「有牌的地下錢莊」。
王世堅表示,租賃公司惡質地規避了三大法規,包括:(一)公司法,因為不能借錢給其他個人;(二)民法,利息超過16%者,應該契約無效;(三)刑法的重利罪,「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正如王世堅所說,公營行庫是金融的模範,要做給全國的銀行看,將來自社會大眾辛苦的血汗錢,借貸給租賃公司,讓他們去做無本生意放高利貸,豈不是助紂為虐?為什麼不把資金直接放款給有需要的民眾?
過去媒體曾報導有年輕學子,因為想要參加某知名電腦補習班,但無法一次繳清數萬元費用,補習班慫恿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補習費用,但是學生哪知道不是向補習班分期付款,事實上是補習班將「債權轉讓」給融資公司,如果消費者延遲繳納就會收到高利率滯納金,而且無法查詢滯納金的欠繳資訊,屢屢造成消費爭議,政府不能袖手旁觀。
另一個有牌的地下錢莊,就是國稅局了。台灣的稅賦罰鍰很重,罰的倍數都很高。在110年度以前,稅捐稽徵法還沒有修正「滯納金」之計算時,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助理教授黃士洲曾經算過,一筆稅捐如果沒有按時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用年利率去換算,高達182.5%!而即使修正後之後:「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規定仍然非常嚴苛。舉例試算,一筆10萬元應納稅款,逾期10天加徵滯納金3%,要3千元;逾期30天加徵滯納金10%(上限),則要1萬元。真是恐怖!
「有牌的地下錢莊」這種不正義現象,不該出現在民主國家。財經官員若沒有好好深思反省的話,愧對他們的職務!520新任總統就職典禮在即,除了關心國宴上的珍珠奶茶是全糖、三分糖或一分糖?人民更關心的是新內閣是否能體恤民情、貼近民意,苦民所苦。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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