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筆室/社論
東森電視購併案,在NCC拿出比審查亞太呂芳銘購併台灣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TBC,更冗長、嚴格數倍的過程,終於在今日做出了「否准」的決定。我們在此指出,否定本案的六位NCC委員,包括了主委詹婷怡、副主委翁柏宗、委員何吉森、郭文忠、陳億寧、洪貞玲六人,未來恐將背負著「向貪腐集團屈服」的不名譽公職紀錄。
NCC在今日(31)會後記者會上,發言人翁柏宗副主委,針對否准理由,提出了否決主要考量產業發展與市場秩序,包括了「有媒體壟斷嫌疑」、「言論多元化」、「財務槓桿」,以及「開放性投資架構對黨政軍介入媒體」等影響,但明眼人都能看出,NCC更有可能屈服在王令麟「奧步」上,也就是「一張股票卡住百億交易案」,其他幾個理由,都是包裝用障眼法。
- NCC的「完備程序」 是做球給王令麟?
NCC在正式做出決議前,詹主委多次表示要「程序完備」,因此開了包括公聽會、聽證會、專家證人會議,針對NCC今日提出的「否決理由」,都做了完善的討論。包括財務槓桿、媒體壟斷、垂直整合、言論多元性等,除了王令麟派的人外,所有的專家學者都表示以上這些並無問題;若NCC以此些理由否准本案,也就是NCC全面向王令麟派屈服,視所有「學者專家意見」於無物,NCC強調的「程序完備」,難道就只是做球給王令麟的工具?
- NCC「嚴重越權」 權力無限上綱?
NCC在本案中,不但違背程序正義,六個委員就將所有專家學者專業看法予以否決,甚至「嚴重擴權」,提出多項「可能」,包括「可能」有媒體壟斷之嫌、「可能」有財務問題、「可能」違反言論多元化、「可能」無法增加自製節目;這些「可能」,都是王陣營在反對過程中,提出的質疑,但在廣電三法中皆無明文規範,但NCC卻用「多個可能」否決本案,明顯向王派靠攏。
再從公平會已於今年三月初同意了東森電視購併案,認為並無「壟斷市場」問題,NCC以「多個可能」為理由否決本案,不僅是打臉了公平會,也嚴重越權,侵犯了公平會的職權;我們不禁要質問,到底是誰給了NCC「無限上綱」權力?
從以往購併案來看,即便是當年爭議最大,媒體壟斷可能性比台數科大上數倍,且引發社會全面反彈的旺中集團購併中嘉案,NCC都以「附負擔」的方式給予通過,從NCC不斷強調「一致性」,本案只看到了NCC配合王派打壓,而無任何一致性規則可言。
- NCC「行政操守破產」 機關公信力盡失?
最誇張的是,翁柏宗副主委在會後接受媒體發問,表示台數科案是否會成為媒體購併案的「慣例」,翁副主委竟表示,「以後會視個案決定」;也就是說NCC之前不斷強調要有「一致性」,僅針對台數科而來,「未來」若有人要再買媒體,則會「個案考慮」,本案否准理由不會成為慣例;綜上來看,有人質疑NCC內部似有人配合王陣營操作反對台數科,並非空穴來風 。
事實上,從審理東森案過程可發現,王陣營往往預先知情NCC審議方向,並提前透過媒體廣告、新聞置入、網軍發動等方式,給予輿論壓力;而翁副主委更多次於公開記者會「放話做球」給王令麟,讓王透過「東森新聞雲」加以大做文章;而今日在委員會做出決議前,竟有媒體記者可以在前晚半夜中,獨家獲得否准的確切消息,並提前公布;這些跡象都顯示,本案中NCC「行政操守」可說是完全破產,未來恐將徹底失去獨立機關的公信力。
- NCC「鼓勵玩法」 未來後患無窮?
若NCC只是要避免落入黨政軍條款「違法」的爭議,我們必須要說,NCC缺乏了「大是大非」理想與理念,縱容王派鑽「黨政軍條款漏洞」。NCC不但用此理由作為否決因素,今日更做出行政處分,以「宋麗華一張黨政軍股票」,罰台數科新台幣一百萬元;NCC不但無法以法律賦予行政權將市場秩序導正,保護受害者,還配合違法玩法者處罰善意第三人,這種「鼓勵」大家「玩法」行為,我們必須要說,必將為NCC帶來無窮後患,黨政軍條款只要一天修不過,都將會成為市場上「套利、玩法、阻擋媒體交易案」工具。
整體來看,NCC提出否准理由破綻百出,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對於這樣結果,我們不禁懷疑外界質疑「王令麟設局,NCC買單」的確為真。我們也在此也睜大眼睛看,東森電視到底將「花落誰家」,以及在未來媒體交易案中,NCC是否可以維持與本案相同的「一致性」,就可以驗證NCC今日「反常」作為,所為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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