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真的全面停止台灣方收付款了,是法規還是商業考量?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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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Pal真的全面停止台灣方收付款了,是法規還是商業考量?
PayPal真的全面停止台灣方收付款了,是法規還是商業考量?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有容 / 綜合報導

台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於2015年5月3日實施,Paypal就宣布過,將在2015年9月開始關閉台灣境內收付款服務。時過一年多,就在前幾日,Paypal再次發布公告,確定於今(2017)年5月9日全面關閉台灣帳號的國內收付交易功能。

Paypal結束的僅是付款方和收款方皆為台灣境內帳號的境內收付服務,台灣帳號仍然可以收取來自外國帳號的錢,也可以付款到外國的帳號。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影響到PayPal的,首先是有關境外機構的第14條:「境外機構非依本條例申請許可設立電子支付機構,不得於我國境內經營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業務。」

第3條的項目為:「本條例所稱電子支付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以下簡稱電子支付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但僅經營第一款業務,且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未逾一定金額者,不包括之:
一、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二、收受儲值款項。
三、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在2015年PayPal第一次宣布將關閉台灣境內收付款服務時,即表示,第3條所稱「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未逾一定金額者」的「一定金額」為新台幣10億元。若PayPal在台灣境內的總保管款項未逾10億,可以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也可免於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範,或是直接與台灣既有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

PayPal在2015年5月一度喊卡的台灣境內收付款的服務,據使用者稱,到2017年5月9日前,僅一開始停用,後來便恢復服務,許多實況主就是使用PayPal向觀眾和粉絲尋求贊助。也因此可以猜測,在這段期間PayPal已經用某些方式申請牌照,2015年即實施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不是現階段的主要問題。

商業部落客米球認為,真正影響PayPal在此時再次決心關閉台灣境內收付服務的,應是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上路的境外電商課稅規定。但是米球表示,臺灣法令不一定有問題,而是如Uber一樣不願意在臺灣繳稅的PayPal其心可議。

永豐金電子金融處處長梅驊則在Facebook上發表評論,對於PayPal來說,關閉這項服務的真正原因,可能只是市場太小、同業太多,以商業考量來說,繼續著墨於台灣市場的法規,並不符合效益罷了。

目前台灣用戶在PayPal上可以使用的服務包括付款到國外帳號、向國外帳號收款,而透過玉山銀行全球通提領款項的服務,並不受影響。

消息來源:呼叫米球 , 梅驊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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