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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將修編!新設「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 負責6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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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將修編!新設「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 負責6大業務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日審議通過處務規程及編制表修正草案,新設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網際網路外部專責機構」。同時為配合數位發展部成立,NCC移撥「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相關業務」等7大項業務並報請修正該會組織法。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此次是為了配合NCC組織法修改所做的調整,因NCC新增網際網路傳播治理政策規與推廣業務,而相關的修正案將函送政院核定後實施。

據草案的內容,「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負責網際網路傳播治理政策規劃以及推動,包含「網際網路使用者權益促進機制之規劃」、「網際網路傳播問責機制之推動」、「網際網路識讀及公民培力策進之規劃與推動」、「網際網路傳播治理發展趨勢及使用者行為研析調查」、「網際網路傳播爭議協處機制之規劃」、「跨域網際網路傳播治理之合作交流與協調」。

關於「網際網路外部專責機構」,因屬財團法人,負責協助網際網路傳播治理政策推動,包括「協助網際網路傳播治理政策之執行」、「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之召集與自律推動」、「協助執行各機關委託事項」;另外,將調整「基礎設施處」掌理事項,包括「通訊傳播網路建設、審驗及檢驗之監督管理」、「通訊傳播網路管理法規、技術規範訂定、修正之研擬」、「通訊傳播網路驗證機構之認可及監督管理」、「通信動員分類計畫、通訊傳播事業災害防救業務之規劃、執行、監督管理及評核」、「專用電信網路與業餘無線電管理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及監督管理」以及「通訊傳播管制射頻器材與終端設備認證管理法規訂定、修正之研擬及審驗作業管理」、「通訊傳播管制射頻器材與終端設備認證之測試機構、驗證機構之認可及監督管理」、「通訊傳播管制射頻器材及終端設備認證之國際交流合作」、「本會資訊應用服務與資訊安全之策略規劃及管理」、「其他有關電信網路與認證設備監督管理事項」。

NCC說明,處務規程修正要點除部分單位因應部分業務移撥酌修相關文字外,主要將「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及「射頻與資源管理處」二處所遺業務合併設置「基礎設施處」及其職掌事項,另因應新增業務,增設「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

NCC指出,本次移撥預算員額職員59人、聘用2人,共61人,上述單位整併與新設,經檢討擬請增員額51人,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規定各官等比例情形下,調整部分職稱配置,並據以修正編制表。

NCC表示,基於整體員額運用上已無節餘人力可供勻用於辦理新增業務,爰擬配合本次修正請增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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