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今(31)天是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將處理社會高度矚目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會前舉行記者會,再次重申修法主張,包括將公務員納入《性工法》,以及修改外役監遴選條件,訂定「個案過苛調節條款」,讓原本被禁止申請外役監的受刑人,可接受適當的處遇。
立委陳椒華首先表示,性平三法修法的核心是接住被害人,讓所有被害人都能夠有一個申訴管道可以去做申訴。然而,此次性工法申訴機制並未納入公務員,因此無法如勞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而僅得向保訓會提起救濟,造成整個程序曠日廢時,無法確實保障公務機關內的被害人,因此時力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必須進一步處理。
此外,陳椒華也指出,針對雇主或場所主人,只有在員工或顧客人數超過十人的時候,才要求建立申訴管道。但台灣中小企業佔大多數。時力黨團認為,針對微型企業的員工或顧客也必須法律保護。因此,即便是十人以下的企業或組織,也應該建立申訴管道,才能夠保護到微型企業的員工或顧客。
立委王婉諭接著說明,外役監屢次發生濫用的情況,早被視為權貴者的坐牢天堂。外役監是好的制度,改革的重點在於如何將「外役監的社會信任」和及「維護設立宗旨」加以衡平。然而現行外役監遴選程序流於形式,不但易受干預且欠缺監督,這也是人民為何不信任矯正機關的原因。因此時力黨團主張,應該使心理專業與社工人員參與遴選審查,讓專業的風險評估,來兼顧處遇需要和社會安全風險的控管。
此外,王婉諭也提到,行政院針對此次外役監條例修法增訂諸多不得遴選的罪名,也恐適用在少數令外界同情的個案上,例如近期首宗國民法官審判「家暴殺夫」案。因此,在回應社會民意和顧及個別受刑人需求之間,應求取一個更好的平衡。故時力黨團主張增訂「個案過苛調節條款」,透過專業公正的審核程序,例外的容許那些雖然依法被禁止,但有需要接受開放處遇,且不會造成社會風險的受刑人,也可以進入外役監,接受適當的處遇。
最後,立委邱顯智表示,外役監制度所面臨社會信任危機的癥結點,在於其特殊優惠縮刑制度,是依累進處遇等級每一個月最高可縮刑16天,相當坐1天算2天,再加上不斷爆出許多政治人物及大老闆沒關多久馬上假釋,社會當然非常質疑。
邱顯智表示,如果縮刑的幅度太大,招來社會對外役監的質疑,反倒不利於外役監制度持續運作。因此,時力黨團主張刪除特別優惠於外役監受刑人的縮刑制度,回歸一般規定的累進處遇條例。
照片來源: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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