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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開庭 黃惠玟:李俊毅前妻來領助理費也很高興

高虹安涉貪案開庭 黃惠玟:李俊毅前妻來領助理費也很高興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任立委時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院今(13)日開庭完成筆錄勘驗,將進行證人詰問,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在偵訊時供稱,「台南李俊毅他自己前妻來領助理費,人家也領得很高興」,表示每個辦公室的作法都不相同。

北院今天勘驗了20段光碟影像,全部都是「兔姐」黃惠玟的調詢、偵訊筆錄,對照偵訊影音及記載的筆錄,檢察官的內容比被告多。

檢察官主要重點在釐清高虹安的助理是否對零用金的事知情。黃惠玟答稱,立法院與地方議會不同,地方議員的助理費是直接給議員一筆,立院則分成2筆,助理費不會進到委員那裡。

至於其他助理是否知情?黃惠玟說,她覺得王郁文、陳奐宇、陳昱愷都知道,要繳回來的人都知道,委員都有講。至於他們為什麼不會問錢要交去哪?知不知道繳回的錢要做什麼?黃說,辦公室的支出。但是高虹安並沒有「召集大家」來講一遍,其他助理很自然的都知道,沒有人是高去談的。

檢察官一再向黃惠玟確認助理們是知道零用金的來源?黃說,如果檢察官要問得很細節,那大家的答案都會是模糊,檢察官如果要問哪天誰講了什麼?報了什麼?毫無憑證。

一開始時她跟高虹安講有零用金這種狀況,如果妳的辦公室要叫大家「交班費」,她覺得很好,高問她以前是李俊毅辦公室下來有這樣的作法,其他的辦公室是怎樣的作法?她就把台南李俊毅、嘉義李俊俋等人辦公室的作法告訴高,並告訴高虹安,也有的辦公室連報都不報的,但是,這種情況很少啦,台南李俊毅,他自己前妻來領助理費,人家也領得很高興。

檢察官問黃惠玟,沒辦法把加班費拿回來,黃說,是啊,但是這樣也不會有這份工作呀,這就是勞資合意,她當高虹安的行政主任,就是要幫高把加班費領下來。

黃惠玟並說,如果可以不要捐她不會捐,但都已經講好了。誰願意每天工作累到不行領少少的錢,其實她本來早在6月就要走了。

不過,幾段影音中,黃惠玟對於助理們是不是都知情也有前後不一的情況。她說,自己很直覺大家助理都應該知道回捐這件事。但她也不知道王郁文到底知不知道,只清楚她不知道背後代表什麼意思,她也直到偵訊時才知道陳奐宇不知道。

庭訊結束前,法官詢問檢、辯雙方接下去交互詰問時的順序及由哪位擔任詰問代表,由於辯方當庭又呈送陳報狀,雙方達成共識,3月25日將詰問排棒及問題先呈交法院。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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