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周姓男子在105年2月許騎乘機車經警方攔檢實施酒測,因拒絕而遭裁處罰鍰9萬元,欠繳罰鍰近8年,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人員清查周男名下產業,就所有之不動產進行現場查封,周男始當場表示願以分期自行繳納方式完納罰鍰。
台北分署表示,周姓男子在105年2月11日凌晨騎乘機車經過台北市建國北路三段一帶,經台北市警建國派出所警員攔查欲實施酒測,但是周男當場拒絕警方之要求,所以由執勤警員舉發並移請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立裁決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裁處9萬元之罰鍰。
周男遭裁處罰鍰後,完全置之不理,未曾主動繳納任何款項,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乃將義務人拒絕酒測之罰鍰案件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雖曾試圖執行周男的存款債權等較易變現之財產,卻都執行無著,乃於111年1月3日首次到周男住處現場執行,周男當場僅表示罰鍰金額太大,實無力清償等,而仍未提出任何清償之方案。
就此,為貫徹政府強力執行酒駕相關案件之政策目標,台北分署於111年1月21日就周男所有位於台北市松山區之4樓公寓通知松山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並於同年4月22日通知周男到場陳報財產狀況或清償所欠款項,但他均仍置之不理,台北分署乃續於今年1月15日進行現場查封,周男在現場始表示已年邁僅有打工收入,且有家人需其照料,請求以每月5500元分期自行繳納罰鍰等。
台北分署人員於現場目視該屋內現況,其天花板水泥斑駁剝落嚴重,屋內擺設亦屬陳舊,堪認其經濟狀況非佳應屬事實,乃同意其分期自繳之請求。
又到年終「酒駕旺季」,台北分署表示,酒、毒駕相關違規行為對社會交通安全危害至鉅,業經列為各政府單位施政防杜重點,故不僅警察機關致力於查緝,如有裁罰後未繳納之情形,經移送行政執行後,其案件亦必遭專案列管並強力執行;至於義務人如對罰鍰一次完納確有經濟上之困難,仍應主動至分署洽談並提出可行之分期繳納方案,切勿對分署通知置之不理,以免遭受更高強度之執行。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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