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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打300通報案電話辯稱患缺鐵性貧血 違反社維法裁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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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打300通報案電話辯稱患缺鐵性貧血 違反社維法裁罰2000元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謝姓民眾1個月內打了近300通110報案電話,警方卻查無報案內容所述情事,經勸阻後,謝某仍繼續撥打,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謝某移送台北地院裁罰,謝辯稱患缺鐵性貧血如感覺危險才會打電話報案,並非無故,合議庭衡酌謝某僅憑一己「主觀」之「感覺危險」就報案,辯詞不可採,裁定罰鍰2000元確定。

謝姓民眾電話報案的事由五花八門,就其自己坦承曾經報案行為包括「被跟蹤騷擾、出聲恐嚇」、「如廁或沐浴時也被出聲騷擾」、「聽到樓上有撞擊聲多次,很像在打人.…」、「晚上女子尖叫聲、有人出聲恐嚇」,警方多次依其報案內容至現場查看,均查無有其所述情節,並且勸阻勿再撥打報案電話占線。

不過,謝某仍不斷打110電話報案,警方只好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北院,經簡易庭裁處罰鍰2000元,謝某不服向北院抗告。辯稱自己不是無故報案,是因自己患有缺鐵性貧血如感覺危險不可能深夜下樓查看才報案。

合議庭比對謝某2支手機門號的通聯紀綠及警方勤務指揮中心受理110報案紀錄單紀錄,認定謝某並未確認「客觀上」危險存在,而是僅憑一己「主觀」之「感覺危險」,即擅行撥打110警察機關報案專線,辯稱非無故撥打報案專線自無可採,駁回謝某的抗告,裁罰2000元確定。

照片來源:最高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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