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仲介土地買賣獲1500多萬元酬金,卻隱匿財產拒不繳納綜合所得稅,經中區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強制執行,王男隱匿財產的行為被執行人員發現,向台中地院聲請管收獲准,王男被管收後仍想以「分期繳納」搪塞,不過,執行人員早就獲知王男有能力全數繳清回絕請求,王男家屬只好全數繳清。
王男是於96年間仲介房地買賣受有報酬1511萬餘元,漏未申報96年綜合所得稅,經移送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查獲補稅併科處罰鍰不含滯納利息計701萬餘元,於繳納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自103年陸續移送台中分署執行。
執行人員在103年查知王男名下財產僅有銀行存款,經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執行,僅得14萬餘元,為明瞭王男所得及財產狀況,之後自104年4月間起數次通知王男至分署說明。
王男拖延至107年及108年間才到台中分署陳說其僅能每月清償1萬元,但是清償數次即未再履行,執行人員通知他敘明原委亦未獲理會;執行人員至其住居所查訪發現王男已去向不明,仍持續依法查調王男的消費紀錄、財產所得暨異動狀況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亦協力共同清查王男之財產。
台中分署終查得王男於111年11月初買進股票1800餘張,金額達3632萬餘元,並已於今年2月下旬全數賣出,進帳高達1億餘元,顯見王男有履行繳稅義務之資力卻故意隱匿而不履行。
台中分署多次通知王男陳報股票交易之原委及財產情形、以命令限期繳納義務或提供擔保,王男均不理會,於是依法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獲准後,積極查訪終於發現王男行蹤,即於10月20日派員北上至台北市拘獲,因王男仍不配合說明、亦拒不繳納,台中分署遂於同日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而王男又以身體不適為由想博取法官同情。
台中分署承辦執行官提出事證表明王男確符合管收要件,也不具備不得管收之消極事由,獲得法官支持,裁定准予管收。王男隨即於10月23日提出部分繳納、餘額辦理分期的聲請,執行人員以王男明顯有鉅額資力足以一次完全清償加以回絕,王男之家屬隨即於同日代王男繳清全部稅費。
台中分署再次呼籲對於惡意之欠稅者,不要心存僥倖,執行分署一定會貫徹法務部公義與關懷之政策,善用法律賦予之手段強力執行,絕不手軟,彰顯國家公權力以實現國家債權。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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