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蘇姓男子愛慕女同事,不顧對方多次拒絕追求,連續監視、觀察、跟蹤女生行蹤,盯梢、守候她的工作場所,對女生要求約會,還拿手機偷拍女生工作情形,甚至警方開出告誡書仍置之不理,害女生受跟蹤騷擾行為而導致睡眠障礙與焦慮症,忍無可忍提告,台中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蘇男拘役8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蘇姓男子與被害女生是同期同學兼同事,蘇男愛慕被害女生,但蘇男不顧女生已經多次明確表示拒絕追求,陸續自111年6月7日起至111年8月23日止,使用LINE傳送訊息,盯梢、守候接近女生工作場所、要求約會、聯絡,或以手機設備偷拍女生執行職務等方式對女生進行干擾。
蘇男行為讓女生很崩潰,一度在LINE上封鎖對方,可蘇男仍持續監視、觀察女生行蹤,女生只好解除封鎖對用訊息告知「從去年12月開始,我不停拒絕你還是依然這樣,我都因為你一直的跟蹤騷擾,害怕到要看精神科吃藥,你為什麼不放過我」、「…把我逼在角落,我有多害怕,害怕到崩潰大哭,我已經承受這些壓力,我覺得我快承受不住了。還要在我生日騷擾我,我看到你的訊息,我多崩潰,多害怕」。
因為蘇男的騷擾,女生日常生活深受影響,不得不到精神科就診睡眠障礙與焦慮症,蘇男仍不罷手,甚至在被警方查獲製作筆錄並收受書面告誡書後,仍繼續跟蹤騷擾女生,被害人只好提告。
台中地院簡易判決認為,蘇男雖坦承犯行,但被害女生無意與蘇男調解,所以雙方未能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法官審酌蘇男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犯行持續時間、被害人受害程度及意見,及蘇男沒有前科,判處蘇男拘役85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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