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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關30公斤黃金 再不繳罰鍰桃園分署將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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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關30公斤黃金 再不繳罰鍰桃園分署將拍賣 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依據洗錢防制法等規定,入出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規定金額必須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1名27歲的李姓男子因錯過原定航班辦理退關時,遭海關查獲行李內竟有高達30公斤的黃金條塊未依規定申報,除當場扣留這批黃金,並依法裁罰4694萬2080元,李男卻置之不理,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人員已經進行這批黃金的查封及鑑價程序,如果李男再拒不繳納罰鍰,將擇期公開拍賣。

桃園分署表示,這批每條約1公斤重,總共30條的黃金條塊,從查扣時的市值4600餘萬元已經飆漲至5900餘萬元,未來拍賣底價將參酌黃金牌價及回收價等而有些許折扣,想逢低買進的民眾一定要把握。

李男在109年3月間本欲搭乘國泰航空公司班機出境,因未能及時趕上航班,經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引導至應申報紅線檯申請退關,於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查驗行李後,赫然發現有未以書面或口頭申報的黃金條塊一批,淨重30公斤,已超過免申報限額等值2萬美元,於是依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處以相當於未申報黃金價額的罰鍰。因李男逾期未不繳納,台北關於今年7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於8月25日由執行官親自帶隊,會同台北關人員及桃園市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人員前往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出境海關辦公室查封及鑑定這批黃金條塊,如李男仍拒不繳納罰鍰,將於日後定期拍賣。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入出境時務必注意並遵守相關通關規定,誠實申報攜帶物品,切莫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誤觸法網。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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