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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養豬場貸款案 高檢署發交嘉義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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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養豬場貸款案 高檢署發交嘉義地檢偵辦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遭「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律師張靜與名嘴黃越宏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告發,陳明文、陳冠廷、農委會承辦人、竹崎鄉農會總幹事涉嫌圖利、背信等罪,經最高檢研究案情,轉發台灣高檢署統合偵查,高檢署今(25)日表示,已發交嘉義地檢署依法偵辦。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高等檢察署有「第一審管轄權」的僅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罪,換言之,只有這3類案件可以直接偵查,不過,最高檢研究告發案認為,包括嘉義、台北地檢署等多個檢察機關均具有管轄權,基於統一偵查事權,避免引發爭議,宜由二審檢察機關台灣高檢署統合、協調偵查作為。

台高檢接獲最高檢察署函文,研究後認為案件發生地以嘉義地區為主,發交嘉義地檢署偵辦,若需統合其他地檢署,則由高檢署進行協調。

前立委黃國昌日前質疑立委陳明文以兒子、民進黨嘉義縣立委參選人陳冠廷名義,拿價值3千萬土地跟農會貸款上億元。

張靜、黃越宏質疑陳氏父子竟能將價值3000萬元土地,貸款1億多元,陳明文雖稱其申貸7280萬元,但不論1億多元或是7280萬元,竹崎鄉農會疑涉特權超貸,陳氏父子更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非法申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百億基金輔導」獲得輔助金,涉有官員圖利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犯行。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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