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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向子借錢漏未申報裁罰12萬 石木欽行政訴訟抗罰敗訴

妻向子借錢漏未申報裁罰12萬 石木欽行政訴訟抗罰敗訴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捲入富商翁茂鍾案經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確定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監察院查出擔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時,漏未申報妻子向兒子借款510萬元私人債務,裁罰12萬元,石林欽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妻子借款未經他手,不應罰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認定石妻沒有遺忘債務的道理,石木欽顯然未再與妻子核對,監察院裁罰有理,駁回他的訴訟。可上訴。

石木欽是106年擔任高院院長時,定期申報公職人員財產,漏報2筆妻子向兒子借款300萬、210萬元,共計510萬元的私人債務,監察院認定他故意申報不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裁處12萬元罰鍰,石訴願被駁回,提行政訴訟救濟。

石木欽主張,他已確實查詢、核對、檢視其配偶之不動產貸款財產狀況,他的配偶並無須時常向子女借款,其向兒子借款510萬元一事他並未經手,且現代社會男女平等,夫妻各自獨立、自主管領自有財產的模式處處可見,他配偶與兒子間之借款債務是無從一查即知之資訊,只有他配偶告知為唯一知悉之管道,妻子忘了告知,並非故意漏報。

北高行合議庭認為,石木欽只需在申報前再次詢問妻子即可,石妻沒有遺忘債務的道理,石木欽顯然未再與妻子核對,監察院裁罰12萬元無裁量逾越,或裁量怠惰,或有何裁量濫用、或有責罰不相當違反比例原則等之裁量瑕疵存在,判決駁回石的訴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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