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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調劑權弊案唯一有罪被告 邱垂貞判刑3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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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調劑權弊案唯一有罪被告 邱垂貞判刑3年10月定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藥商公會全聯會因藥事法在82年修法時刪除調劑權,向地方公會募得3900多萬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向時任立委邱垂貞等人送錢遊說,97年被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8名立委,其中2人死亡、5人無罪確定,邱垂貞成了唯一有罪的前立委,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認定,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500萬確定,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藥事法在82年修正時,將中藥商的調劑權刪除,改成需要通過國家考試才能調劑,影響中藥商生計,於是中藥商公會全聯會展開一連串的陳情抗爭,包括向地方公會募得3900多萬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向時任立委邱垂貞等人送錢遊說。

立法院87年通過相關藥事法修正案,但後來被揭發立委收賄醜聞,修法通過10年後的97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8名前任及當時的立委李俊毅、趙永清、許舒博、馮定國、廖福本、邱垂貞、林光華、陳鴻基。

這件遊說立委修法的弊案總共更審5次,台北地院一審只有廖福本、邱垂貞被判刑,其他6名立委都獲無罪判決。二審高院逆轉改判8名立委都有罪,之後案件在二、三審間來回,102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認定,將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判決無罪確定,廖福本因死亡判公訴不受理。

8名被告中,只有邱垂貞從一審到更五審都被判有罪,成了唯一有罪的被告。高院更五審認定,邱垂貞知道對方送錢,是為了求他推動修法,他與中藥商公會全聯會成員達成收受賄賂的意思,收500萬與其職務上行為有對價關係,構成貪汙罪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案件再次上訴三審,這次最高法院支持高院更五審的判決,駁回邱垂貞的上訴,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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