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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槍販毒漸凍人 台北地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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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槍販毒漸凍人 台北地院裁定羈押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躲在新北市新店地區改槍販毒,患有漸凍症的陳姓男子,經北市士林警分局、台北市刑大偵一隊、新北市新店警分局等共組專案小組28日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經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今(29)日裁准。

染有漸凍症的陳嫌,道上外號「不要命」,除了涉嫌改槍賣槍也吸毒販毒。今年5月間北市大安警分局員警,就曾循線拘捕陳嫌,過程中遇到陳嫌反擊,雙方數度駁火,陳嫌也被打中腹部及右腳,送醫治療交保。不料,他仍持續從事改槍的非法工作,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也不斷更換藏身地點。

警方的圍捕過程,陳嫌一度企圖開車衝撞拒捕,特勤員警立即對空及引擎蓋射擊了兩發子彈並大聲喝止,再趁機將陳嫌拖下車壓制,所幸過程中無人受傷。

經過搜索後,在陳嫌車上及住處內起獲長槍、短槍各2把、子彈50餘發、防彈衣2件、毒品安非他命、海洛因數十包及毒品分裝設備。另外於陳嫌住處,還發現1枚疑似土製爆裂物,移送北檢後被檢察官聲請羈押。

北院開庭審理後認為,陳嫌坦承犯行,依卷內證人證述、搜索扣押筆錄、扣案槍枝性能檢視報告表及扣案非制式手槍、子彈及其他事證,足認其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脫免罪責不甘受罰乃基本人性,且被告居無定所,於查獲時正準備搬家,又另案遭通緝,足認被告有逃亡之事實。

同時,陳嫌已有多件槍砲前案,本案又遭查獲持有槍砲,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陳嫌身上雖有傷病,但他從109年迄今仍犯下多起案件,且於本案遭警查獲時,尚有企圖脫逃之舉,足見被告所述疾病尚非有立即生命危險,可由看守所內醫護人員追蹤病情,亦可戒護就醫,因此裁定羈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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