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疑雲重重的台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台中地檢署今(21)日宣布偵結,被賴生母親質疑殺害兒子的夏姓代書父子,檢方彙整刑事鑑識中心、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灣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調查各項事證,沒有充分積極的殺人證據,因此殺人罪嫌不起訴處分,不過,檢方認定夏姓代書之子,也就是賴生的「配偶」,2人間的婚姻並無結婚真意,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夏男。
中檢指出,檢方進行調查後,就積極蒐集並保全事證,包括相關的監視影像、被告、死者及其他相關人等的通聯紀錄、就醫紀錄、車行紀錄;對死者遺體實施相驗、解剖、現場勘驗、毒藥物、生物跡證、指紋等鑑定、搜索、扣押、數位採證及地毯式搜尋相關證人進行約詢等共100餘項偵查作為,釐清4大疑點。
檢方認定,由查得之數位鑑識、通聯紀錄、行車紀錄等分析,被告夏姓男子與死者,雙方幾乎毫無交集。且據死者的高中輔導紀錄,死者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此外,檢察官也查得被告夏男與死者的結婚證人是隨機任意找尋,該2位證人甚而不清楚是何人欲結婚及雙方家長也無不知悉兩者結婚的情事,認定夏姓被告與死者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
夏男卻與死者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的公務員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並據此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也因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夏男。
死者經解剖鑑定,報告共驗了2551種毒物,顯示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氰化物或足以導致昏迷、死亡的烈性毒藥物,台大法醫研究所的鑑定說明,人體如被注射高劑量之氯化鉀或磷酸鉀,血液中鉀離子濃度不可能驗出正常值,而依死者於急救時,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出具的死者體內血液鉀離子濃度為正常等意見,死者生前尚無遭短時間注射高劑量氯化鉀或磷酸鉀的可能。所以查無死者於墜樓前有遭施打或服用毒藥物之事證。
至於死者的墜樓處,檢方根據夏男居住的10樓陽台欄杆所遺留手掌痕、手抓握痕及陽台外側前緣平台上也有擦狀抹痕,並在欄杆外側檢出死者DNA等情,比對現場勘查採證的墜樓路徑及身上之致命傷,死者應是撞擊該社區大樓凸出屋簷,再墜落樹叢、壓擠折斷樹枝減緩衝擊後掉落地面。
此外,檢察官指揮警方到夏男住處搜索並對夏男的身體與所著衣物進行勘查採證後,並未發現可疑傷痕或痕跡,夏男所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也無可疑跡證及血跡反應;並再根據夏男及死者的DNA鑑定報告,2人指甲內均無血跡反應,也沒有對方之DNA等情,實可研判雙方並無肢體接觸。
另再根據死者的解剖鑑定報告意見,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除頸圈所造成的壓迫外,並無其他外力導致之壓迫傷勢等情,顯見死者並無遭外力侵犯、傷害甚至壓迫勒頸之情事。
綜合調查的事證,檢方並未發現死者是遭人殺害的充分積極證據,所以夏姓代書父子並沒有殺人的事證,不起訴處分。檢方同時說明夏姓男子沒有測謊的原因,依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789號刑事判決意旨,測謊基本程式要件,須經受測人同意配合。但是被告夏男經檢察官訊問後,拒絕測謊,檢察官實無法責令強行執行測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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