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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國民法官案 被告請求轉通常程序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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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國民法官案 被告請求轉通常程序被駁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案件,被控涉犯公共危險等罪的被告李佳修日前透過辯護律師遞狀聲請本案不行國民參審制度,北院合議庭審酌後,今(14)日裁定駁回被告聲請,全案仍將依國民法官參審程序審理。

這起首件北院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被告李佳修與去年11月14日飲酒狂歡後,與另名江姓少年不僅無照酒駕,還各自駕車在大馬路上競速,結果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李男煞車不及追撞前車,導致前車王姓駕駛翻車慘死,李男甚至還在警方到場後囂張襲警奪槍遭開槍制伏,北檢今依酒駕致人於死、妨害公務及公眾往來等罪起訴李男。

檢警抽血檢驗李男血液裡的酒精濃度,換算酒精值每公升1.085毫克;李男坦承酒駕,但檢方認為李男涉犯妨害公務、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酒駕致人於死、過失傷害等重罪,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北院11日開庭時,被告辯護律師表示,李已認罪,國民法官制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資料應該在審判時揭露,不過,案子經過媒體報導,相關資料已外流,擔心未來國民法官被汙染已經形成心證,所以不宜再採國民法官參審制。

檢方及被害人家屬則反對變更程序,被害人家屬更哽咽表示這件案子希望由國民法官審判,否則被告多惡劣都能獲輕判,她不希望再有任何家庭跟她一樣的遭遇。

合議庭將待評議後,裁定駁回被告辯護律師的聲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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