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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搶匯兌外勞 彰檢起訴強盜集團2主嫌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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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搶匯兌外勞 彰檢起訴強盜集團2主嫌求重刑

專搶匯兌外勞 彰檢起訴強盜集團2主嫌求重刑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由王姓、高姓主嫌組成的強盜集團,專門洗劫有匯兌需求的弱勢外籍移工,5天內成功犯下3件搶案,彰化地檢署今(16)日依加重強盜、僭行公務員職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8名成員,同時,對王、高2名主嫌向法院求處重刑。

由於這個強盜集團以「越南盾優惠匯兌服務」為幌子誘騙越南移工上當,被洗劫的都是越南移工,彰檢也首次以越南文發出新聞稿。

彰檢起訴指出,這個由王姓、高姓主嫌籌思將一般的詐欺集團面交取款手法,升級演化成智慧型強盜集團,分別設立「網路行銷組」、「交通組」、「業務組」及「行動組」、「網路行銷組」,進行分工犯罪。

檢警調查,這個集團的犯罪方式,是由熟悉網路行銷手法「網路行銷組」的成員化名為「煩死人」、「王宏男」等,在網路上刊登有越南盾優惠匯兌服務廣告,吸引在台工作之弱勢越南外籍移工上鈎後,再由親自擔任「業務組」的王嫌出面與被害人接洽,同時間由「交通組」組長負責調派人手前往車輛租賃公司租車,作為犯罪的交通工具。

王、高2嫌另又召募劉姓、葉姓、陳姓、戴姓、蘇姓、陳姓等嫌犯,充任交通組或行動組之成員,待與被害人約好時間、地點後,先由「業務組」成員與被害人商談匯兌細節,以確認被害人是否攜帶大量現金,「行動組」則尾隨其後,待時機成熟即結夥強盜被害人準備用於匯兌之現金。

強盜過程中,充分利用地下匯兌之違法性質以提高成功率,所以行動組成員以假冒警方查緝非法匯兌或假冒為正義魔人要報警查緝等手段,使被害人更不敢反抗,再趁機以暴力手段強盜。

檢警查到這個犯罪集團5天內成功犯下3起強盜案,包括111年11月29日晚間,在台中市大雅區民興街與建德街口強盜被害人取得現金新台幣80 萬元。111年11月30日晚間,在彰化縣鹿港鎮海明街66巷強盜被害人取得現金56萬7千元及手鍊1 條等物。111年12月3日晚間,在彰化縣彰市彰馬路180巷強盜被害人取得現金60 萬元。

彰檢將被告8 人一併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強盜、僭行公務員職權、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檢察官並請求法院審酌「該犯罪集團在王、高2名主嫌指示、策畫之下,針對背井離鄉辛苦工作之弱勢外籍移工,以優惠匯兌利益進行全面性被害人釣魚,嗣被害人上鈎後,再施以暴力、脅迫方式強盜財物,屢次犯案至少3 次,其計畫縝密,行徑囂張,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建請從重量刑,並為避免被告逃亡及再度犯案,建請法院續將首謀王、高及重要幹部等人羈押。」同時聲請查扣嫌犯的財產依法宣告沒收。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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