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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公版」論文? 余正煌律師聯合聲明批陳明通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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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公版」論文? 余正煌律師聯合聲明批陳明通荒謬至極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林抄襲,違反《著作權法》案,台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國安局長陳明通今(12)日就發聲明稿力挺林智堅,並稱「只是余正煌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還說林智堅是抄他的「公版」,余正煌的3位委任律師聯合發出聲明,批陳明通「顯然荒謬至極」。

這則聲明是由余正煌委任的吳俊達、張祐齊及曾威凱聯合具名發出,痛批陳明通有失身為人師應有之風範格調,且顯然荒謬至極。

聯合聲明內容如下:

聲明書

一、余正煌之碩士論文均為自行撰寫完成,故不存在任何部分為抄襲林智堅所稱「公版」之情形。

二、林智堅所主張之105年2月1日所撰寫之文字,均為余正煌所撰寫後交給陳明通,然為避免被他人抄襲而將以APA註釋部分移除,故林智堅105年2月1日所稱之初稿,均無任何APA註釋。

三、陳明通於112年1月12日所發聲明稿,稱「只是余正煌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云云,純屬無稽。蓋凡寫過文章及論文者均知,一篇沒有任何註釋的文章,是不可能知悉該段文字之出處,更不可能大海撈針地把引用文章找出來,此乃常識問題,不懂身為一個教授、貴為國安局長之人,竟然提出此種看法。

四、陳明通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更事涉自身退休前擔任台大教職之正當性,本應尊重台大內部調查,並靜候法院審理釐清,自不應為左袒林智堅,一再書立聲明稿、透過媒體放話,而有失身為人師應有之風範格調。

五、退萬步而言,倘陳明通主張105年2月1日來源為陳明通撰寫之「公版」,而此「公版」整篇欠缺註釋下,身為臺灣大學資深教授,豈非自認大量抄襲其他學者之著作而未有引註,如此說法顯然荒謬至極。

六、另,陳明通身為國安局長,在國際情勢動盪、兩岸情勢不穩,卻以私害公為了林智堅的論文,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重責大任有違,務請三思。

律師吳俊達、律師張祐齊、律師曾威凱。

照片來源: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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