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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貪污案 最高法院28日大法庭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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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貪污案 最高法院28日大法庭開庭審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收賄6300萬元歷審都被判有罪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將於28日下午開庭審理,將商請專家學者林志潔教授、許恒達教授、謝煜偉教授及洪兆承副教授到庭提供法律上意見。

最高法院對就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承辦人員關說、請託或施壓等,是否屬民意代表「職務上之行為」?得否援引一般公務員「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標準?

及民意代表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禁止假借職權圖利的規定,是否該當貪汙治罪條例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所稱,「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的要件?這2部分的法律見解,提交大法庭審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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