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地檢署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持續追查11月25日凌晨在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某會館發生之群聚砍人案件,循線緝獲暴力犯罪組織陳姓首謀及許姓成員。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許均涉犯組織犯罪、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罪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且行為危害社會治安嚴重,有反覆實施暴力犯罪行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指出,以陳某為首的犯罪組織,於11月25日凌晨,因發現其駕駛之車輛遭人潑漆,見被害人隻身在路邊,不問青紅皂白即率眾持刀、棍砍殺,並持手槍追擊,幸而被害人負傷駕車逃離現場緊急就醫,方保全性命。不料,以陳某為首之犯罪組織成員心有未甘,殺紅了眼,竟將目標轉向該會館鄭姓服務生,將其拖出會館毆打、恐嚇。
這件暴力犯罪集團的3名成員前經聲押後,未獲准羈押,經檢察官積極抗告後,於12月1日經雲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檢察官指揮警方積極循線追查,於13日對組織陳姓首謀及組織許姓成員發動搜索及拘提,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陳、許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行為危害社會治安嚴重,有反覆實施暴力犯罪行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