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技術員疏忽攪碎同事雙腿 士院過失重傷害判刑6月 - 匯流新聞網

NEWS

焚化爐技術員疏忽攪碎同事雙腿 士院過失重傷害判刑6月
  • 字級
焚化爐技術員疏忽攪碎同事雙腿 士院過失重傷害判刑6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北投焚化爐的王姓派遣技術員,負責廚餘清除的鏟裝機操作,作業時竟未注意廚餘破碎機內有何姓同事,竟按下啟動按鈕,導致在正清潔廚餘的何男雙腿被攪碎,經送醫仍截肢,士林地院審理後,考量王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過失致重傷罪,判決王姓男子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起公安意外發生在6月11日晚間,操作廚餘清除鏟裝機的王姓技術員,本應注意操作廚餘破碎機運轉時應保持機械運轉空間內無任何人員進出或危險物品之情況下,才可以操作開啟廚餘破碎機運轉,王男在沒有不能注意下,竟疏未注意仔細查看何姓同事還在廚餘破碎機內進行清洗工作時,就貿然按下廚餘破碎機之開啟運轉鈕,造成在廚餘破碎機內的何某雙腿遭機械攪碎受傷,經送醫治療而受有雙腳截肢之重傷害。

王男犯後坦承犯行,審理中並已賠償何某10萬元,且有誠意與何某調解,然因雙方就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而未能調解成立,王男並提出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影本認明其非無賠償何某所受損害之誠,犯後態度尚佳。

士院暨考量王男無前科、素行良好及需扶養母親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至於王男請求緩刑宣告,衡量何某所受傷勢甚為嚴重,且王男迄未能與何某和解,亦未獲得其宥恕,況法院既已審酌被告坦承犯行、賠償情形等情狀量刑,若再予以緩刑之宣告,恐難達警惕之效果,因此沒有給予緩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八旬老父受虐致死 女兒女婿高院減判

學甲爐碴案南檢偵結 郭再欽等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起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