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拐賣國人到柬埔寨的「萬源娛樂」等人口販運集團,經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局等多個單位報請不同檢察機關指揮偵辦,桃園地檢署跨機關完成事證彙整,今(29)日依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組織犯罪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起訴在人口販運集團擔任幹部的何姓被告,及楊姓、蔡姓、詹姓、李姓、沈姓及1名「被害人轉加害人」等7名成員。
檢方起訴指出,何姓被告擔任該集團人事部組長,佯以從事文書作業或單純人事招募工作,工作待遇有高底薪及高額獎金,並蓄意隱瞞「工作內容實為組織詐欺犯罪」、「未成功召募國人赴柬埔寨,將賠付60萬元贖金,否則不得返國」、「護照將遭沒收,不得自由進出或離去工作園區,工作內容、時間、行動範圍、可否對外聯繫等,均遭嚴格監管限制」、「若有違規或業績未達標者,將遭受體罰、毆打、電擊、關入小黑屋之密閉空間或轉賣他處」等實際工作條件及環境,以此誘騙、招募國人前往柬埔寨加入詐欺犯罪組織。
楊姓被告則擔任該集團之「後勤組」成員,負責電腦維護及體罰、傷害不配合或未達業績目標成員;另由本國境內之蔡姓、詹姓、李姓、沈姓被告分別負責安排受騙國人出國前旅宿、人員看管、載送搭機及變造供檢疫或辦理落地簽證使用的「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小黃卡等工作。
檢方指出,這個犯罪組織成員以此模式,共計詐騙28位以上國人,除了2位國人則因本案執行未能如期出境,其他26位國人因此受騙遠赴柬埔寨,其中有12位被害人於入境柬埔寨後即遭沒收護照,遭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方式剝奪行動自由,有3位被害人因此支付5000美元不等之款項予該犯罪組織後始獲放行回國。
這起拐賣人口案,是由署航空警察局、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刑事警察局等多個單位偵辦,因被告不同,且報指揮機關不同,所以先後由不同檢察官辦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自案件相關人等手機內,也發覺有遭詐至柬埔寨之被害人護照資料及履歷訊息,全力積極溯源偵辦,且對這類人蛇案件先由主任檢察官蔡妍蓁、楊植鈞召開專案會議,成立卷證分析小組,檢閱卷證後發現共同連繫因素,相互提供證據並共同偵查終結,對涉案何姓被告等7人以刑法第297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人口販運防制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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