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受新冠疫情影響旅宿業者普遍經營困難,墾丁某旅宿業者自107年起積欠勞健保費、交通罰單及使用牌照稅近80萬元,案件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業者承諾分路期繳納卻在1月起就不再繳納任何款項,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準備查封負責人同時經營的汽車租賃業務5輛汽車,負責人隨即將剩下的37萬餘元款項繳清。
這名旅宿業者向屏東分署表示,因疫情營運狀況不佳無力一次繳納,分署同意公司負責人辦理分期,每期繳款5000元,不過,今年1月起業者未再繳納任何款項。執行官調查該公司財產狀況及網路資料後發現,發現業者同時經營墾丁大街民宿及汽車租賃業務,標榜可包車暢遊自由行,因為價廉地點佳,海內外遊客評價其住宿CP值高,且業者名下5部中古車並未質借給銀行亦無車貸,隨著國內疫情緩解,國旅報復性出遊日盛,業者經營狀況好轉,應有清償資力。
屏東分署書記官於6月下旬墾丁暑假國旅旺季開始前,即迅速依執行官指示發函監理單位,先就旅宿業者全部車輛辦理查封登記以禁止其處分,執行人員擬前往墾丁在車輛張貼封條前,業者即來到分署,表示會去籌錢繳清,分署也給予時間辦理,於10月初義務人終於來電表示已處理好貸款,並於月中繳清剩下的37萬餘元款項,分署旋即通知監理單位塗銷車輛查封登記。
屏東執行分署表示,欠繳的義務人如因疫情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納,切勿對分署的各項通知置之不理,可到場提出合理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後,申請辦理分期,分署希望藉由寬緩的執行方式,能與企業共度難關,求得公義與關懷間的最大平衡,而業者如有辦理分期,除了要按期繳款外,如營運狀況好轉即可提早清償,以減少滯納金或利息的支出,且繳清後公司財產未被查封,也方便企業主可向金融機構貸款而有利於資金調度運用,進而提升公司的營運效能。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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