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開記者會指出,2022年12月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南方澳分隊一名彭姓隊員於分隊遭受性騷擾,導致身心受創,經就診後醫生診斷需休息2個月,當事人申請公傷假休養還遭拒絕,甚至重返崗位後還被霸凌。
彭小姐出席記者會表示,加害人知道她在洗澡,偷潛入她的寢室,並關上房門,她剛好從浴室拿東西,在未穿衣服、毫無防備下,撞見加害人,當下立即躲回浴室,在確認加害人離開後打電話求救,事發後她出現幻聽、恐慌、無法入睡等症狀,醫師診創傷壓力反應,後續向分隊請假休養和要求走廊加装監視器,卻開始受到消防局上下的壓迫和霸凌。
高嘉瑜認為,職場性騷擾、霸凌案件絕非個案,此案之所以能被公之於眾,是有賴於當事人願意站出來,勇敢面對騷擾者及霸凌她的長官,甚至不惜犧牲經嚴苛受訓才好不容易取得的消防員職務。但又有多少受害者能如此果敢?尤其在「職場」這種權勢場域中,任何告發都可能伴隨丟飯碗的風險。
高嘉瑜在記者會上特別強調,這起事件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當事人挺身而出的目的,是為了讓加害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進而導正現狀,並期盼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高嘉瑜表示:「我們應該鼓勵更多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發聲。」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宜蘭縣消防局作為職場性騷擾案件的主管機關,本應有責任制止不當行為的發生,並依照性工法進行調查。然而,宜蘭縣政府消防局不僅曲解性別工作平等法,擅自認定「備勤時間不屬於執行職務時間」,導致適用法規錯誤之結果;更在性平調查過程中,屢屢指責被害人的情緒反應,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王婉諭要求,在此件個案上,勞動部應會同內政部消防署,專案調查宜蘭縣政府消防局適用法規錯誤以及性平調查過程之違失;若確有違失,除了究責相關人員外,亦應重新適用正確法規作成調查報告。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更應適用正確法規解釋,重新審核被害人之公傷假申請,勿使被害人再有權益損失。
而在通案上,王婉諭委員也提出兩個要求。第一,勞動部作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主管機關,應針對消防員在備勤時間發生性騷擾,是否核屬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之「執行職務」範疇,作出函釋,讓全台灣各地方政府不再罔顧消防員、警察此類需輪班備勤之公務員之權益;第二,消防署作為消防主管機關,應加強各地方政府消防局及各分隊對於消防人員之心理創傷壓力之理解及提供心理支持之能力與資源。
圖片來源:記者潘永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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