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台北報導
針對論文門,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長林智堅今(24)日主動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的論文是原創,並無抄襲疑慮。國民黨團在同日稍晚召開記者會,質疑林智堅整場記者會都以時序做為主軸,迴避了論文和另一位當時的研究生余正煌相似度過高,就連錯字都一樣。
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林智堅的論文是否抄襲,是事實的問題、是法律問題,更是誠信的問題。林智堅在記者會中提到,在台大國發所的論文有三個優先:發想優先、研究大綱優先、研究設計優先。但優先只是個想法,要寫成論文才算數,又為什麼他的論文內容與余正煌相似度這麼高?林智堅的論文援引,有提到是參考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到底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還是余正煌抄襲林智堅所說的三個優先?況且余正煌又比林智堅先畢業,林智堅不該把這個部份講清楚嗎?
國民黨立委委費鴻泰認為,國安局長陳明通在林智堅召開論文說明記者會之前,發表了4千多字聲明稿,但就算是林智堅是原創,別人拿了林智堅的原創去做研究、實驗,最後寫出論文、申請專利,難道可以主張對方的專利和研究論文是林智堅的嗎?
費鴻泰說,他在台北大學教授28年會計研究方法,會要求學生論文不能連續有7個字相同,也些老師會放寬到13個字,但從來沒有過超過20個字連續是一樣,總不能把教科書一字不漏的抄吧?余正煌論文還有交代引用文獻,林智堅一個字都不交代引用文獻出處,身為指導教授的陳明通不是旁觀者,是關係人或類關係人。兩篇論文相似度這麼高,都沒有看到?陳明通在聲明稿中提到「去脈絡化」,這是指誰斷章取義?一顆蘋果,找10個學生用100個字來描述這顆蘋果,會出現超過90%個字會是相同嗎?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強調,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案中,林智堅一直強調時序,在中華大學與竹科管理局在2007年12月簽訂委辦合約,在合約書第8條第5項中載明:「未經甲方(竹科)書面同意,乙方(中華大學)不得將與計畫內容或成果有關之文件資料直接或間接使第三人知悉,亦不得將其內容或成果對外公開,乙方並應要求所有實際執行計畫人員遵守保密約定…..」這也就是說在2007年12月份簽完委辦合約後,所有參與者必須遵守保密約定。竹科管理局回覆國民黨團,並未授權給任何人包括賀力行教授或林智堅。
林奕華認為,無論是林智堅論文口試日期,還是教授期刊發表日期,其實一開始就已經違反保密規定,違反合約。
照片來源:國民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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