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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要科技部提侵權告訴 藍智庫建議查林智堅參與竹科案過程
國民黨團要科技部提侵權告訴 藍智庫建議查林智堅參與竹科案過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台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爭議案,國民黨今(11)日兵分多路,對論文爭議案狂追猛打,除在中央黨部以外,國民黨團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科技部立即對林智堅提出侵權告訴。

黨團總召曾銘宗說,中華大學教授在7月5日發出聲明,稱「林智堅在教授指導之下參與研究」,當時林智堅當時用什麼身分參與?是研究助理?有沒有支薪?中華大學必須講清楚。

曾銘宗引用委辦合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的第5款規定,指出縱使林智堅是研究助理參與研究,對於研究內容部分對外發表,未取得竹科書面同意就是侵權。

曾銘宗表示,國民黨團要求科技部依法對林智堅提出侵害著作權告訴,假設科技部不提出侵權告訴,國民黨團不排除對科技部相關官員提出圖利告訴。民進黨將論文抄襲操作成政治問題,國民黨團呼籲民進黨相關政治人物,不要模糊焦點,事實就是事實,法律就是法律,政治的問題歸政治。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說,南非一所大學的入口處張貼一張對全體師生的警告:「要摧毀一個國家並不需要原子彈,只要允許學生作弊」於是在這個國家:病人死於這樣的醫生之手、建築物倒塌在這些工程師的手中、金錢在這些經濟學家和會計師手中五鬼搬運了、人民死於這樣的政客手中、正義在這樣的法官手中失去了。如此發人深省的一段文字,從最基礎的學校教育,如果你容許學生作弊,最後國家會毀在這些人手上;家庭教育上,教育孩子也是同樣的道理。

費鴻泰表示,他擔任民意代表28年,對於中央政府預算瞭如指掌,新竹科學園區是公務機關,不同於政府事業單位,當年編列預算必須用完,否則必須繳回國庫。事業單位不同,沒有用完的預算可留在所屬基金。竹科在2007年12月24日標出委辦案,任何一件委辦案的研究報告,在委辦簽約的第一時間,所有權就屬於竹科,研究報告會提出期中報告,說明研究方法為何,最後會提出期末報告,提出研究數據蒐集方式,最後交給電腦運算,做出文字。2008年6月20日是報告出刊日,印成紙本送到竹科。在職專班的碩士論文,最長1年,最短3個月會完成,論文即將完成之時,指導教授會去找口試委員,口試委員會針對論文內容提出修改方向,這也就是林智堅在2008年6月26日進行碩士論文口試,經過口試委員提出論文修改方向後,該論文印出日期則在8月的原因。

費鴻泰指出,林智堅不斷強調2008年7月2日是竹科委辦案結案日,他的論文早就提出的狡辯,倘若要算結案日,林智堅論文結案日應該落在8月才是。他在台灣教書超過32年,在美國外教書也有6年,所有學生的論文報告時程都是如此。

此外,國政基金會於同一時間召開「解剖林智堅論文門」記者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說,在封面部分,發現林的論文和研究報告的題目很接近,論文是將題目稍微修改,把竹科學園區省略改為「某科學園區」,但是英文題目的「evaluating」英文錯字多了一個「i」。在摘要部分相似度也是很高,也有錯字,為「其」成功的「其」寫錯,寫成「期」,甚至連關鍵字也一樣。目次部分結果分析描述也是一樣。表次更是百分之百一樣,圖次部分,林智堅後面的五個圖和竹科報告一樣。

台大政治系教授彭錦鵬斷言,林智堅的論文與竹科報告的重合度達94%,根本是抄襲加上剽竊。碩士論文有個重點是原創性,但是不可能憑空原創,要依據文獻探討作為基礎,但不能複製貼上。政府的委託案或者是民間的委託案,多數的報告成果是專屬招標機關,若是論文引用必須要載明,林的論文並未有提到引用竹科研究報告。他強調,要了解林智堅是否有參與竹科研究案,可以由車馬費、研究費等去調查。竹科辦理委託研究報告過程都會有記錄,這部分可以請立委去查詢。

照片來源:國民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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