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為落實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專案列管未停讓行人的違規裁罰案件,優先強力執行。據統計,目前受理的未停讓行人裁罰案件共計298件,現已全面啟動調查所有人名下財產程序,並對其中159人核發扣押存款的執行命令、對55人核發扣押薪資的執行命令,希望透過從嚴執行,掃除「行人地獄」污名。
新北分署表示,新北市板橋區一名許姓女子,去年2月間開車行經臺北市襄陽路,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新台幣1500元。因許女逾期未繳納,今年2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雖通知她於今年3月23日須到場繳納,但她則置之不理,經調查許女有存款可供執行,5月17日核發扣押命令,6月6日收取扣押款項,本案也全額受償。
另外,新北市蘆洲區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月間開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時,涉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卻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600元。因陳男逾期未繳納,今年5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收案後旋即通知陳男繳納,否則將扣押薪資債權。陳男收到通知後,今年6月7日到場繳清該筆欠款。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新北分署對未停讓行人之違規裁罰案件必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全力落實行人優先,保障行人用路安全。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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